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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研究所考題 可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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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amdrunk (la chute)時間21年前 (2005/05/14 01: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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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到這邊,我覺得很明顯,老師早就失去立場告學生,. 老師只說第一次打贏官司要付學費,卻沒有說多久以內一定要打官司,. 換句話說,根本沒說清楚要什麼時候付學費。. 可是問題是他還是告了,整個弔詭就這樣蹦出來,. 然而我又發現,老師告學生並非不智的,. 法官若真的了解老師像上述那樣,沒有訂好學生何時要
(還有45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enchai (馬英九的嘴臉真連宋)時間21年前 (2005/05/10 17: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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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有人提出一個解答還滿有道理的. 法官先判決老師敗訴(即學生勝訴). 之後老師可以依照合約再次向學生要學費. 若學生又不還. 則老師可再次向法庭提起訴訟. 法官就可以依照合約判定學生這次該償付學費. 至於選項要怎麼選. 就端賴各位大大的解讀了~~ XP.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

推噓6(6推 0噓 0→)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mon (我是素食寶寶N ﰠ )時間21年前 (2005/04/27 10: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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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臘有一對師生,為了學生不付學費而在法庭上訴訟。. 當初師生兩人約定,學生跟老師學法律,暫緩付學費,. 等學生結業後,第一次打贏官司才付給老師學費。. 但這位學生結業之後卻從來不上法庭打官司,. 因此一直未付學費。這位老師就到法庭告學生,. 要學生付學費。老師提出下列論證,主張學生必須付學費:.
(還有47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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