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林正弘老師的邏輯學p18頁

看板logic作者 (cOnJeCTuRe)時間17年前 (2006/11/13 21:4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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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看了一下 這段的重點在於論證形式 和 句子的形式 它同時也給了兩個觀念:論證的形式能顯示他是有效論證, 一個論證和有效論證形式相同就是有效論證 第一種意義(1.)是分析句子和連結詞 第二種(2.)是在第一種意義下 更進一步分析主詞和謂詞的位置 我知道你的問題出在哪 你可能覺得在2.之下形式相同的論證 在1.之下一定成立 而在1.之下相同的 在2.中不一定成立 但是為什麼在談論有效論證時 我們會倒過來說? 舉個爛例子 說某些東西是1.就像是說他是水果 說2.就像是說他是鳳梨 我們現在求的目標是著眼在"形式相同的有效論證" 當然包含的越廣越好 就像是在問哪些東西是可以吃的一樣 如果我們只說鳳梨可以吃 那就忽略其他水果了 當然較好的說法就是 水果也可以吃 這是這段的意思 ※ 引述《danchan (嗯...)》之銘言: : 我想請問一下,這本書的第18頁有一個地方我看不懂 : 書本內容是 : 論證形式相同有兩種不同的意義....(中間略)... : 兩個論證在第二種意義下形式相同,則必也在第一種意義下形式相同, : ;因為在第一種意義下所考慮的因素,在第二種意義下也必加以考慮. : 反之,在第一種意義下形式相同,在第二種意義下未必形式相同;因為有些因素 : 在第一種意義下不加以考慮,而在第二種意義下卻要加以考慮. : ----------------第二段------------------- : (第四行開始)此處所謂形式相同如果是第一種意義,則該論證在第一種意義下有效; : 如果是第二種意義,則在第二種意義下有效. 一個論證如果在第一種意義下有效, : 則必在第二種意義下有效,反之,在第二種意義下有效,卻未必在在第一種意義下有效 : 我想請問的是,為啥第一段說到: : 第二種意義下形式相同,則必也在第一種意義下形式相同;在第一種意義下形式相同, : 在第二種意義下未必形式相同.......... : 而第二段卻說: : 一個論證如果在第一種意義下有效,則必在第二種意義下有效, : 反之,在第二種意義下有效,卻未必在在第一種意義下有效 : 好這地方不太董,如果手邊有書的人麻煩跟我解釋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3.98

11/14 01:20, , 1F
先謝謝你...努力吸收中~~`
11/14 01:20, 1F
文章代碼(AID): #15M7TBQj (log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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