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幫藍營支持立委打氣
※ 引述《pinktooth (阿發)》之銘言:
: 法案當下過的心情很激動,不僅是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也因為覺得,
: 這些立委,這個政治環境,還有些人願意堅持對的事,為了那麼弱勢的對的事努力
: 至少在我的認知裡,在法案三讀時投下同意票,是對的事
: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我相信投下同意的那七個國民黨立委,在那個時刻做了對的事
: 要說他們之前一直保持沉默也好,說他們來自一個爛到根裡去的黨也好
: 至少我相信那個時候,他們做了對的事
我說
在那個時刻之前他們並不是保持沈默,
他們都是跟著黨意^_^
遇人不淑還有一些奇葩理由拜託自己找因為我看了都覺得噁心,
所以,我依舊不覺得他們在什麼對的時刻做了對的事情。
相反的,我覺得他們在對的時刻演出了對的戲碼,就這樣而已。
重點是,看起來也蠻成功的啊
: 這串文的一開始,其實只是希望大家可以去這些立委的臉書上幫他們打氣
: 為什麼做了對的事不能打氣呢?
: 他們來自一個我超討厭的黨,就算有七票跑票我也絕對不會把我的票投給他們的黨
: 但也因為這樣,在他們投下同意的時候,他們承受的是比民進黨立委還要大好幾倍的壓力
: 這樣的壓力已經馬上顯現出來了,陳宜民委員初選落選,李彥秀委員可能會被撤銷提名
: 他們的臉書被反同者洗版,在現實中肯定也不好過
: 我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說"那七票同意不如不要投"的人的想法,可是我真的不能認同
: 有人為了對的事(或許不是為了你)站出來,然後被捅好幾刀,你說活該,不如不要
: 誰叫你選錯黨,是吧?
: 我不能認同。我怎麼都想不出按同意他們會得到什麼好處,可是他們同意了,他們大可以
: 遵循黨意,反正也沒人期望他們站出來對吧?
: 這比起民進黨的立委們來,需要多大的勇氣啊?
來,我就是那個說七票不如不要投的。
現在如果還要問我一次,我還是會說:那七票不如不要投
有人為了對的事情站出來被捅了好幾刀?
試問,民進黨為了對的事情都要搞到滅黨,
請問該怎麼看待那些從頭開始就站在反對方的人?
光用屁股想都可以想到這七張票換來多少藍同慷慨激昂,
說出你看他們最後選擇做對的事情,你看他們頂著多大的壓力,
難道不值得我們對他們說聲感謝嗎?
他們真的原本就跟著黨意就好,
對我來說最後這些都是多的,投完四之後閃人的又哪些,麻煩自己去看投票統計
就 是 多 餘 的 , 多 餘 的!
比起民進黨來,他們需要扛多少壓力?
你知道1124之後的民進黨就是你再補他一腳,他真的就可以死一死的那種狀況嗎?
而同婚議題,就是那隻可以踹他們去死的那隻腳。
他們臉書大概就投票那幾天被罵,
請問要不要去看看從多少年前就開始被罵的人的臉書?
我不確定你知不知道現在台灣真實的政治狀態,
但是我看起來你更關心那些最後出來投的那偉大的七張票。
我不行,
對我來說,
這七張票就只是跟上順風車,
至於背後的政治利益有腦的人都能試著想一下。
: 如果做對的事不分黨派,那為什麼不能替他們加油打氣?
: 如果我們對任何人也只以黨派做標籤,那老實說我覺得我們比起那些鐵藍杆也好不到哪裡
: 去
: 我明年,或許永遠,都不可能把票投給國民黨,討厭可能還不足以形容我對這個黨的觀感
: 這七票也不足以抵過他們幹的好事,當然也不會因此讓我支持這個黨
: 可是我去了他們的臉書留言謝謝他們,儘管這沒什麼實質作用,儘管這一點點聲音也馬上
: 就會被蓋過去
: 我大概永遠都不會投他們一票,但是我真的很感謝他們,而且老實說有點心疼他們
: 要罵我不理智無腦受虐狂還什麼我也認了,我現在情緒真的有點滿
: 我只想說,如果你不介意點點手指,也請去幫他們加加油吧,為了他們至少也投了同意
: ,這花不了什麼力氣,明理的人不會因為這樣覺得你是藍拉
: 就算不覺得他們是為了你,那怕算是發揮同理心,請去幫做了對的選擇而被霸凌的人加加
: 油吧
: (至於如果你真的決定明年要再給國民黨一次機會,那我跟你真的沒啥好說,你有毛病)
做對的事情不分黨派都應該支持沒錯,
前提建立在如果這件事情他從頭到尾都是站在對的方向,
如果前面都在拔草沾口水看風向,
最後跟著大家跑,
我不認為這是做對的事,
這只是剛好跟到而已。
看看這件事情,對於從頭到尾堅持做對的事情的人,傷害有多大。
這就是現在在台灣,做對的事情的代價。
我也希望在台灣,關於對的事情不要只分顏色,
但實際上,就真的是只看顏色,
那樣的台灣目前還只能活在理想中。
對於這件事情我的情緒也很多,
只要聽到關於感謝撈仔的東西可能神經就會斷裂。
過去多少人的努力,就這樣被收割?
有多少我不知道大腦到底跑去哪的人,
到現在還是說雖然同婚過了,
但是我還是討厭蔡英文討厭柯建銘討厭民進黨討厭時力,
明年打死不投這些人,
因為對他們來說這無關議題,這只關乎顏色,
在台灣,顏色對了就對了,雖然這種事情我覺得應該大家都知道。
他們可以完全忽略四寶嗆明年如果拿回執政權,通通改回來。
倒是今天還昨天無聊才發現上週五過完之後,
最後還提出一個復議案,
但我實在不是很了解立法的程序跟過程(小時候都不好好念書),
應該是反對本案的復議,
最後當然是大家在歡呼中都按下不贊成這個復議,
連提案人都反對自己的復議,
為什麼要提復議?
因為同一項法案,在決議後只能提起「一次」復議。
如果上週有關心這項議程的人應該知道二讀三讀多囉唆,有多少人說幹話!
如果不做,等於留下一個後門,看看垃圾黨何時要來再鬧一次。
復議案的提案人是柯建銘,
他這個動作做了之後,這件事情才算真的塵埃落定。
最值得想的事情是,這個動作為什麼是由他提出!
我到現在還是覺得沙包黨跟白痴一樣,
做些不討好的事情,拿不到選票就算了還要丟票的事情,
別人輕鬆就可以收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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