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品超記者會
郭品超記者會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針對撞倒路人未停車檢視引來肇事逃逸事件,郭品超昨天下午舉行記者會,為自己缺
乏法律常識公開向受害人道歉,惟對造成社會錯誤示範,他並未認錯。
在今年五月份,一名曾姓婦人在士林夜市附近停機車時,被一輛轎車撞倒還壓傷腳踝
,不料對方竟未停車檢視,經路人幫忙記下車號報警。
針對這起肇事逃逸事件,警方查出郭品超是車主,但兩度傳喚他都沒有到案,直到昨
天消息曝光才出面說明。郭品超前天上午親自給曾姓婦人一個紅包壓驚,並為其粉絲女兒
簽名後,雙方達成和解。
郭品超昨天下午臨時召開記者會,但一句:「我沒有停車,並不代表我逃逸!」也驗
證了他後來坦承的「法律常識不足!」
郭品超說,他知道自己撞到人,但判斷對方應無大礙,加上當時交通擁擠,他當下決
定繼續開車前進,但等找到迴轉道順利迴轉到原點之後,已經找不到被撞的婦人。
郭品超以為,自己的車子也曾常在附近被A到,所以就認為沒事了,沒想到事情卻越
弄越糟。
至於警方兩次通知,郭品超說,一次是因為收到通知單時已過期,一次是他人在美國
陪女友,最後警方決定移送地檢署,這才讓整件事情曝了光。
郭品超解釋,女友知道後也認為他應該在開車撞到人那一刻表達關心才對,不過事情
既然已經發生,圓滿解決最重要。所幸曾姓婦人在他誠意道歉下,相信他不是有意撞人的
,這才讓事件和平落幕。
由於消息曝光後,對郭品超好不容易樹立的偶像形象恐有影響,讓他一晚沒睡好,昨
天在記者會上戴著淺色墨鏡掩飾佈滿血絲的眼睛,臉上的鬍渣更似無心整理。
不過,在被記者問到:「法律常識不足、人多車多,是撞到人後把車開走的好理由嗎
?」時,郭品超愣了一下,只答說:「不是好理由,但我當下就是離開了!」顯然在公眾
人物的社會示範上,這位新偶像還真不知道對與錯。
中華日報 20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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