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船務] 買單進大陸後想退貨
※ 引述《syukanou (白色氣息)》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因為是出口新手,
: 問了配合報關行和另個認識的關務說法都不同,
: 所以想問問大家!
: 臺灣出口正式報關到大陸
: 但收貨公司寫客戶,收件人是同事
: 到了大陸機場後才知道不能這樣
: 經報關行建議找代理商買單,
: 以贈送方式進口寄送到同事手上,
: 現在同事說此批貨不良要退回臺灣,
: 兩個說法是
: 1.買單進口就找同家代理商買單出口
: (申報價值&品名必須一樣)
: 2.找快遞空運退回
: (申報價值&品名必須一樣)
: 3.跟同事想的辦法
: 找代理報關行協助私下退回
: 用報關行公司名義進口回臺灣,
: (申報價值報低,就不需正式報關)
: 因同事和主管覺得方案3可行
: 請問高手方案3真的OK嗎?
: 因認識的關務說不建議這樣
: 麻煩大家解惑,謝謝
: (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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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項和第3項.我都有做過,但因為我都是做出口,很少做進口,
加上不是由中國退回台灣,所以下列經驗僅供參考。
其實如果有正式報關的話,用第2項的方法應該是比較好的,
進口稅的部分應該是可以核銷,但還是問一下會計和報關行比較準.
用第3種方法的好處是可避免進口稅的問題,但重點是會不會被海關查到,
如果被查到,不但要補稅,還有最高可處3倍罰款的問題.
第1種沒做過無法提供意見。
以上是之前的退回或進口的經驗,如有誤,請高手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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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里由來生害,故快意時,須早回首;
敗後或反成功,故拂心處,莫便放手.
~菜根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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