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 買單進大陸後想退貨

看板intltrade作者 (白色氣息)時間11年前 (2013/05/21 19: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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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為是出口新手, 問了配合報關行和另個認識的關務說法都不同, 所以想問問大家! 臺灣出口正式報關到大陸 但收貨公司寫客戶,收件人是同事 到了大陸機場後才知道不能這樣 經報關行建議找代理商買單, 以贈送方式進口寄送到同事手上, 現在同事說此批貨不良要退回臺灣, 兩個說法是 1.買單進口就找同家代理商買單出口 (申報價值&品名必須一樣) 2.找快遞空運退回 (申報價值&品名必須一樣) 3.跟同事想的辦法 找代理報關行協助私下退回 用報關行公司名義進口回臺灣, (申報價值報低,就不需正式報關) 因同事和主管覺得方案3可行 請問高手方案3真的OK嗎? 因認識的關務說不建議這樣 麻煩大家解惑,謝謝 (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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