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寄B/L與貨物少出時文件作法

看板intltrade作者 (80公斤的瘦子)時間17年前 (2007/08/10 12:0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kifbh (exit)》之銘言: : 我順著這個問題問有關寄正本給買方的問題 : 我有聽說兩種說法 : 1.以前老師是說:要保留一張正本 : 2.現在是聽別人說:全套正本都要寄給買方 : 原因是因為:船公司要收回全套正本才可以放貨 : 請問實務上到底是怎麼作的? : 又 這跟船公司有關嗎? : (我是指有的公司要求要全套,有的不用全套) 正常來說,一般都只會寄二張正本給對方提貨用, 為了怕遺失,所以出口商才會保留一份,當真的遺失時, 才能再補寄給對方提貨,畢竟只要一張正本就能換 D/O。 為何有的國家須要全套正本呢 ?? 這牽涉到各國海關的規定,和船公司一點關係也沒有。 各國海關的對提單的規定都並不一致,有的須要全套提單, 有的不能電放,有的提單上不能有更正章,有的必須在 進出口商的欄位上加註 稅則編號,有的還必須在品名上 加註 HS CODE NO...更有的要加 LINER TERM....F.I.O 條款等。 總而言之,就是看各國海關有無特殊規定,若有的話,當你訂船位時 FORWARDR 應該會事先知會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8.136.53
文章代碼(AID): #16k-G4vM (intltrad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k-G4vM (intl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