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第一次板規政策大選開始囉

看板hypermall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1/02/15 00:37), 編輯推噓6(1711373)
留言401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應a325000要求特別強調: 我的判斷標準: 「依照每個個案的情況,判定使用者是否違反版規」 我的判斷思考流程: 1.明顯看得出沒違規的就直接放過(例如敘述完整、合力推齊或者我知道的梗) 2.若敘述不完整需要我來猜,就參考前後文,推論原文可能意思是哪些 3.把明顯不合常理、批踢踢上沒看過的挑掉,剩下的裡面有踩線的就判罰 4.若最後剩下的可能,難以認定是否踩線,就進行內部開會 5.開會仍難以確定,就請教法務或其他資深板主、小組長等 6.若使用者事後提出很合理說明來申訴,就再開會一次 相關討論請查閱:#1DIyZtxJ (hypermall)#1DL0Yfed (hypermall) 若對此標準不信任,可以:提供更好標準、投給不會用到標準的選項 沒人另外回文的提案,就依照計畫今晚開始全民投票 主題是「大賣場板噓文管理制度」 剛剛測了一下,由於正式「連署」功能只准放兩個選項,因此分為兩階段: 1.現階段有8個選項每人8票,只限制很低門檻(登入90次),防止大量申請帳號而已 讓大家投票選擇可以接受的,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只接受1種就投1票 請按大寫V投票,兩個投票都是7天 2.等上面投票結束之後,取前兩高票出來,舉辦「公民連署」,屆時會另行公告 (不清楚連署功能的,請參考群組板有很多範例,依照群組連署規定辦理) ============以下是八個方案詳細內容============ 一、維持現行制度:讓被噓的人知道被噓理由,才能理解/反駁/說明/辯解/反省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噓文字面上能收斂到常理可推論出「被噓的理由」(模糊地帶須主觀判斷) 要攻擊文章/PO文的人好歹說個大概的理由,至少讓被砍的人知道你為什麼要砍他, 噓他態度不好、排版太爛、標點不清楚、錯字太多、暱稱太西斯...都可以, 至少讓被砍的人知道原因,不要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優點:a.使噓文明確一些、有效防止濫用噓文(濫=過度,不是差勁的意思) b.避免無意義的霸凌、情緒性的隨意攻擊,讓看板風氣不會太血腥 缺點:a.不能隨心所欲愛噓就噓、發洩不滿,還要稍微思考一下講噓的原因 b.由於標準鬆,板主主觀判斷成份較大、容易有爭議難以服眾,例#1DIyZtxJ c.某種程度上,剝奪了想噓就噓的權利 二、現行制度再加強:噓人要有完整的理由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噓文字面上要具體說出噓人的明確理由、針對哪個部份(幾乎算是客觀) 不能只大概講原因,而必須要說明清楚,例如嫌錯字太多就要講錯字在哪裡、 嫌排版爛就說哪裡應該怎麼排版、不認同觀點就點出不認同的地方...之類。 這樣被噓的人才可以完整看懂為什麼會被噓,每個噓都是有表達內容而不模糊。 範例可參考CodeJob板,嚴刑峻法把大家訓練得噓人都要很明確~ 優點:a.跟現在規定比,噓文一定明確,可以完全避免濫用噓文,維持板風和諧 b.跟現在規定比,由於只能講清楚,板主主觀判斷成份小、比較沒爭議 c.跟"關閉噓"比,至少不會完全剝奪噓的權利,只要理由完整就還是可以噓人 缺點:a.要噓人必須很謹慎小心,講完整理由,而不可以隨便噓 b.某種程度上,嚴重剝奪了想噓就噓的權利 三、折衷開放濫噓一次:開放一次噓不管制,第二次噓要有完整理由 1.無論噓什麼,最多只能噓2次,避免少數人一直連噓(完全可客觀判定) 2.第1噓不限,第2噓字面上要具體告知噓人的明確理由、針對哪個部份(幾乎算客觀) 就是折衷的平衡方案,讓大家有一次噓可以不經思考亂噓,想噓第二次才開始管制 優點:a.在避免少數人重複濫噓的前提下,每個人都還有亂噓一次的機會 b.避免手滑按到2沒發現,又忘了箭頭補原因而不小心被水桶 c.雖然不能防止濫噓,但是至少可以防止少數人連續一直濫噓 缺點:a.等於沒有防止濫噓,只能防止連續的濫噓 b.剝奪了想連續濫噓的權利,只能濫噓1次不夠表達負面情緒 四、限制噓文不得相似:只管制洗噓文 1.同篇文章同個人,重複或相似的噓文最多2行;不同篇總和最多5行(幾乎算客觀) 也就是阻止特定類型的濫噓,預防少數報仇行為,像是挑有仇id特地大量噓同樣內容 優點:a.避免大量灌重複噓文 b.只要不重複或相似內容,想噓就噓 缺點:a.只要不同的噓,就等於不受限制,不能防止濫噓 b.剝奪想一直連續噓,把別人灌到XX的人權利 五、組合上述兩者:有理由噓限2次、沒理由噓限1次、禁止相似噓同篇2次、不同篇5次 也就是三、四兩者相加 優點:三+四 缺點:三+四 六、不管制噓文,噓到X1以上鎖文並公告禁止再回,違者懲處 1.基本上不管,公告後一律懲處(完全可客觀判定) 也就是單純避免事態擴大,其實等同沒有禁止 優點:a.避免補刀,事情再糟糕仍有底線 b.只要在板主公告之前,可以想噓就噓,有仇也能用噓害他被鎖 缺點:a.等同沒有禁止,不能防止濫噓 b.被人看不爽,他可以一個人亂噓讓你被鎖 A、不管制噓文:完全不做任何管制 1.不管制不必判定 愛怎麼噓就怎麼噓,不需要理由,沒有任何的限制,敢發文就要有膽承擔批評。 即使看人不爽也能一個人連續噓他到XX,就算精華好文也能照噓,這才是言論自由。 認同的就推,不認同的就噓,這個功能是ptt賦予所有使用者的功能,不該被限制。 優點:a.愛怎麼噓就可以隨心所欲的用力噓,不會受到任何拘束 b.有仇報仇,看誰不爽猛噓也沒關係 缺點:a.PO文的人要小心可能會被霸凌或者仇人濫噓,即使精華好文也能噓到XX b.版面風氣血腥,有些人怕被噓,可能降低他們發文意願 B、不開放噓文:就是不能噓了 1.藉由系統功能把噓文選項整個關掉,以後系統就都沒有2可以選,不必判定 不需開放噓文,一些習慣性噓文的人,他很少有寫長文發心得的經驗, 自以為好笑或是情緒擴張到極限個人主義的人,一點心思都沒花過奉獻在板面上的傢伙, 是憑什麼主張他有噓文的權利,板有沒有這個人不痛不癢。 優點:a.完全沒有噓文的影響 缺點:a.完全剝奪表達不認同情緒的權利、無法藉由噓文來XX標示一篇差勁的文章 ====================================== ==額外的票選==(關於板主是否應主動介入,這兩個選項必定選出一個) 甲、告訴乃論,被害者檢舉後才處理,板主不主動處理 乙、非告訴乃論,任何超過規範的攻擊,板主都必須依法主動處理 ========= -- 板主群不會表態,但是各位還是可以拜票拉票 --

02/15 01:06, , 1F
看來版主不打算回應是否有提到理由
02/15 01:06, 1F

02/15 01:06, , 2F
其他部分都是廢文噓也沒關係的問題了
02/15 01:06, 2F

02/15 01:07, , 3F
EX 存證一份 半糖謝謝 因為有提到"告訴"之類的
02/15 01:07, 3F

02/15 01:08, , 4F
所以版主認為半糖謝謝這種無意義文字也過關
02/15 01:08, 4F
對,理由以外的贅詞沒差,連署新版,組長也不會管贅詞,只看有沒有理由

02/15 01:08, , 5F
簡單的說就是如果採取現行制度
02/15 01:08, 5F

02/15 01:09, , 6F
發生爭議版主也只會以主觀一定有爭議之類的文字回應而已
02/15 01:09, 6F
對,現行制度若當選,不滿我的標準,只能請他上訴,因為這不是政策問題, 而是對人的判斷標準不滿意。

02/15 01:30, , 7F
根據版主上ㄧ篇自己所言,對標準有質疑的人應該去參選版主
02/15 01:30, 7F

02/15 01:59, , 8F
版主認為質疑標準就要自己提ㄧ套標準
02/15 01:59, 8F
「政策」交給投票、「法律認知」左轉law板去吵、 「判罰標準」就是現況,不滿意可以提出好方法, 當然若不需要標準的政策勝出就省了這層麻煩,但不可能每一條都能不需要主觀判斷 我也沒辦法白紙黑字列出公式的例如:挑釁、謾罵,我相信沒人能做到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上訴爭取仲裁,雙方不可能有交集

02/15 02:21, , 9F
→ ganbaday:所以現在不就在投票了嗎?就說三個人討論出
02/15 02:21, 9F

02/15 02:21, , 10F
→ ganbaday:版規公告時都沒有跳出來說為什麼只能噓2次
02/15 02:21, 10F

02/15 02:21, , 11F
所以版主認為對板規有疑義要公告之時就要提?
02/15 02:21, 11F

02/15 02:21, , 12F
不能等事後發現標準有疑義再提?
02/15 02:21, 12F

02/15 02:25, , 13F
(好像版主推文字數ㄧ行放不下,想看的請移駕前幾篇討論文)
02/15 02:25, 13F
對版規有疑義隨時可以提案討論修法,沒共識就投票; 對「判罰標準」有質疑,要馬提供標準,不然就只能上訴~

02/15 02:36, , 14F
一個政策當然是執行有標準之後才知道是否有疑義
02/15 02:36, 14F

02/15 02:36, , 15F
版主言下之意是對政策執行有疑義只能上訴小組長了
02/15 02:36, 15F

02/15 02:37, , 16F
政策都可以寫的很好聽 實際執行是另ㄧ回事
02/15 02:37, 16F

02/15 02:42, , 17F
美好的政策(禁濫噓)實際執行變成了禁止言論自由
02/15 02:42, 17F

02/15 02:43, , 18F
版主卻說只能討論要不要有禁濫噓這個政策
02/15 02:43, 18F

02/15 02:44, , 19F
政策執行以他為標準,有異議去找小組長,不要在這裡吵
02/15 02:44, 19F
執行的是人,所以你的問題其實是「人」,「判罰標準」討論過了不是?但沒交集而已 簡單講就是不認同我的「判罰標準」而已,既然沒交集不上訴還能怎辦? 還要感謝你讓我知道一般人的盲點,寫了這篇給申訴者 #1DMPiMqh (Sub_GOnline)

02/15 10:41, , 20F
大家加油投嘿,我本來要幫忙反對集權主義,但我沒得投票
02/15 10:41, 20F

02/15 15:36, , 21F
一堆!MS看得好累 為什麼要跟通行做法不一樣呢?
02/15 15:36, 21F
m文應該差不多,鎖違規文也差不多,唯一差異就是s文用來標記"待收精華區", 主要是方便knn板主收錄精華區的指標,我寫信問他了,尊重他的意見

02/16 02:00, , 22F
選"政策"(板規)時說不討論"政策執行標準"
02/16 02:00, 22F

02/16 02:00, , 23F
要討論"標準" 又說為何"板規"公告時不提
02/16 02:00, 23F

02/16 02:01, , 24F
"反正標準一定有爭議阿,不用管我的標準了選政策就對了"
02/16 02:01, 24F

02/16 02:02, , 25F
"板規選完要怎麼擴張解釋曲解文意都是版主的權能"
02/16 02:02, 25F

02/16 02:02, , 26F
"有問題找小組長申訴喔"
02/16 02:02, 26F

02/16 02:02, , 27F
版主給我這種感覺
02/16 02:02, 27F
所以你的訴求是板主下台?那你願意接嗎?

02/16 12:43, , 28F
所以想選板主的人才能質疑版主的人?
02/16 12:43, 28F

02/16 12:44, , 29F
那我不想選,對不起我不會質疑了,在這個版版主就是法官
02/16 12:44, 29F

02/16 12:44, , 30F
行政院長 立法委員 司法院 (都是版主自己講的喔)
02/16 12:44, 30F
不要光反問阿,你的訴求不是板主下台的話,那可以講一下嗎? 改版規嗎?現在在選了阿! 轉換判罰標準嗎?那你教我阿!

02/16 20:20, , 31F
原來對板規有意見或申訴的人就一定要出來接板主 嘖嘖
02/16 20:20, 31F
還有 330 則推文
還有 13 段內文
02/25 18:57, , 362F
你有辦法就生出不需要心證的一套規定 否則空談
02/25 18:57, 362F

02/25 18:57, , 363F
討論"執行程序" 又說為何不在"程序"時討論
02/25 18:57, 363F

02/25 18:58, , 364F
LAW、pttLifeLAW 歡迎你去暢談
02/25 18:58, 364F

02/25 18:59, , 365F
重點不是要不要心證,是如此大的心證空間在你身上不適合
02/25 18:59, 365F

02/25 19:00, , 366F
你大概只適合判斷有沒有鬧板這種顯而易見的心證空間
02/25 19:00, 366F

02/25 19:00, , 367F
所以我把你的結論直接附上了
02/25 19:00, 367F

02/25 19:00, , 368F
根據你之前的管版方式 讓大家判斷要給你多大的空間
02/25 19:00, 368F

02/25 19:00, , 369F
這樣不行嗎?
02/25 19:00, 369F

02/25 19:01, , 370F
鬧板也是個困難的判斷,BM板常有爭論 無言
02/25 19:01, 370F

02/25 19:01, , 371F
你說的東西我都寫了
02/25 19:01, 371F

02/25 19:01, , 372F
直接把你的結論寫上了
02/25 19:01, 372F

02/25 19:01, , 373F
一直跳針一定有心證一定有爭議這是程序BLABLABLA要幹麻
02/25 19:01, 373F

02/25 19:02, , 374F
重點不是我的結論,是你管版的過程
02/25 19:02, 374F

02/25 19:02, , 375F
你要的結論我已經寫上了
02/25 19:02, 375F

02/25 19:02, , 376F
過程就是我寫的那些
02/25 19:02, 376F

02/25 19:02, , 377F
連自己的判決都不敢整理出"該判決"的理由給大家看喔
02/25 19:02, 377F

02/25 19:03, , 378F
還得去翻好幾十頁的討論文
02/25 19:03, 378F

02/25 19:03, , 379F
你又回到原點,我就說過立法程序不針對個案
02/25 19:03, 379F

02/25 19:03, , 380F
你認為有關 這是觀念上的差異,請去LAW板討論
02/25 19:03, 380F

02/25 19:03, , 381F
討論"程序"時說不討論"執行程序"的問題
02/25 19:03, 381F

02/25 19:03, , 382F
討論"執行程序" 又說為何不在"程序"時討論
02/25 19:03, 382F

02/25 19:03, , 383F
算了 我不回了 還有組務要處理 還是聽BM板的建議不理你
02/25 19:03, 383F

02/25 19:04, , 384F
算了不跟你吵反正投票結果出來了
02/25 19:04, 384F

02/25 19:04, , 385F
有興趣請到LAW板提出申論 我奉陪
02/25 19:04, 385F

02/25 19:04, , 386F
前車之鑑...以後不回應了 好花時間
02/25 19:04, 386F

02/25 19:05, , 387F
自己愛翻一星期前的討論又說很花時間...
02/25 19:05, 387F

02/25 19:06, , 388F
一個星期沒網路 我也只是補進度=_=
02/25 19:06, 388F

02/25 19:07, , 389F
你中間明明有上線,現在才回,又取消置頂,不覺得刻意嗎
02/25 19:07, 389F

02/25 19:11, , 390F
2/21只上站10分鐘發公告就閃了 你好歹看一下組務好嗎
02/25 19:11, 390F

02/25 19:11, , 391F
我今天一上站就先處理此板,信箱都還沒空去看
02/25 19:11, 391F

02/25 19:12, , 392F
就降 我先去忙別的 有事情找k M 要"論法"貼LAW板我奉陪
02/25 19:12, 392F

02/25 19:13, , 393F
你要上站多久關我屁事,我有沒有看組務也跟這個議題無關
02/25 19:13, 393F

02/25 19:15, , 394F
原來你看不懂...
02/25 19:15, 394F

02/25 19:15, , 395F
我請假到25號,今天才開始看這篇文 所以現在回
02/25 19:15, 395F

02/25 19:16, , 396F
反正以後不回你總行了吧=_=
02/25 19:16, 396F

02/25 19:16, , 397F
你要回又取消置頂是要回給誰看?
02/25 19:16, 397F

02/25 19:17, , 398F
至少擺個一天左右吧
02/25 19:17, 398F

02/25 19:17, , 399F
(不是只有我你也有回別人阿)
02/25 19:17, 399F

02/25 20:22, , 400F
可是只能放五格 其他都動不了了 你說的對 不理會才對orz
02/25 20:22, 400F

03/01 01:39, , 401F
"有興趣請到LAW板提出申論 我奉陪" 當版主的請大氣一點好嗎
03/01 01:39, 401F
文章代碼(AID): #1DMLe-_E (hyperm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