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看了大家的退貨心得.一點感想.不知道

看板hypermall作者 (再新生)時間14年前 (2010/04/27 21:29), 編輯推噓6(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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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23328 (無言)》之銘言: : 我大學學過一點法律,不過我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官,所以我的看法聽聽 =.=既然你要搬法律...好吧就用法律 要不然被當"潘仔"~還傻傻的以為對方合情合理"合法"!! : 就好,不認同也沒關係。 : 我看到COSTCO的中文網站上寫, : 「在商品方面:任何您在好市多賣場所購買的商品,除附有原製造廠商的 : 保證書外,並享有好市多全額退款的保證。」 以這段來說,契約中很明白的表示"未定期限"保証全額退款 因此,以後任何有限期限之說法(30天)是違反契約規定的 而且,消保法之定型化契約條款縱使未規定於紙本契約中 但公開於網站或告示等場合公告者...亦視同定型化契約之一部 : 這句話沒寫期限,別的地方有沒有寫我沒看到,所以假設也沒寫。 : 就我的法律認知,「沒寫期限」不等於「無限期」。 沒寫期限原則上就是沒期限=.=要不然呢?? 要爭執期間問題的話 只有民法第125條以下之消滅時效的問題 但絕對不是短於30天,而是15年 : 我國民法第356條第一項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 : 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 同條第二項規定,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 : 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 本條立法理由認為,對於標的物瑕疵之擔保,以從速決定為宜,不應使出賣人 : 久負不可知之責任也。 : 我的看法是,會員與該賣場的退貨期限,若無明確約定,則可能可以類推適用此條 : 之規定。於相當時期經過後,會員是否仍可退貨,並非全無討論空間。 : 至於30天是否為「相當」,則為另一問題,需視個案情形而定。 : 再退一步言,賣場既於現場公告30天內退貨之規定,若該公告可視為雙方契約之約 : 定,則消費者自應受拘束。至於公告是否可視為契約,則又需考慮此種公告方法可 : 否推定消費者有默示之承諾等情形,為最後之認定。 =.=物之暇疵擔保規定並非強制規定,當事人可以特約排除 COSTCO的中文網站上寫, 「在商品方面:任何您在好市多賣場所購買的商品,除附有原製造廠商的 保證書外,並享有好市多全額退款的保證。」 已經特約排除了... : 學過民法的,可能聽過「誠信原則」、「惡意不值得保護」等原則。若當事人單方 : 利用契約約定而有違反上述原則之情形,則可能喪失退貨權利。例如,購買一年後 : ,會員無正當理由要求退貨,則可能可以討論是否有違誠信原則,及是否有惡意。 : 如果您認為超過30天仍可理直氣壯的退貨,我也不會覺得您不對,畢竟那是您與該 : 賣場間之權利義務,只有您自己能悍衛您自己的權利。更何況,每件個案可能情形 : 不同,不一定能相提並論。 這是最大問題,也是我始終無法理解這個版上擁護costco族群的想法爭點 為何任意退貨的消費者會被視為"澳客"呢? COSTCO的中文網站上寫, 「在商品方面:任何您在好市多賣場所購買的商品,除附有原製造廠商的 保證書外,並享有好市多全額退款的保證。」 這是costco自己所訂立的契約規則 經營者既然敢如此訂定,則必須自己負擔風險 但風險的背後,說穿了就只是要吸引更多的消費者 這都是有對價關係的 以承擔退貨的風險換取廣大消費會員族群之龐大利益 可是到了台灣,怎麼會搞成都是消費者有問題呢? 任何costco限制30天內退貨者,皆是於法無據 若當初網站的確寫 「在商品方面:任何您在好市多賣場所購買的商品,除附有原製造廠商的 保證書外,並享有好市多全額退款的保證。」 但近期卻另外公佈"限30天內"者,由於契約內容非單方可獨自變更 更無所謂消費者未反應者,即為默示同意之說法 因此,該"30天內"契約條款不生效力 : 我也曾有一次超過30天才退貨,是否退成功這裡不談,但我退貨的原因是,該貨品 : 用一個多月後才發生瑕疵,所以我只好硬著頭皮請求退貨。 : PS:我不是該賣場的員工,也不是該賣場的「親衛隊」,我只是一個普通會員。如 : 果本文有令您感到任何不舒服之處,請您見諒! 結論: 爭取無限退貨是身為costco會員所具有之權利 並無所謂"澳客"之說 當然的,若costco於公佈"30天退貨"條款後,方加入會員or續約者 當然僅能於30天內退貨。 =.= 這才是法律的操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21.6

04/27 21:54, , 1F
這篇才是正港法律人XDD
04/27 21:54, 1F

04/27 22:10, , 2F
不推怎麼行呢?
04/27 22:10, 2F

04/27 22:11, , 3F
簡簡單單的私法自治,契約自由不就打死了 呵
04/27 22:11, 3F

04/27 22:22, , 4F
既然是無條件退貨 就算是消費者自己有問題而造成的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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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 22:22, , 5F
好市多也應該接受 不是嗎?
04/27 22:22, 5F

04/27 22:23, , 6F
很多人似乎都還搞不清楚無條件退貨的意思.......
04/27 22:23, 6F

04/27 23:28, , 7F
有時候看單純拿法條來操作的論點真的是很容易吐血
04/27 23:28, 7F

05/02 13:00, , 8F
牛奶買回家超過30天過期了也要Costco退換是嘛?
05/02 13:00, 8F

05/02 13:01, , 9F
難不成你買東西買錯有瑕疵自己都不用負擔機會成本嘛?
05/02 13:01, 9F

05/02 13:01, , 10F
要無條件退換也應該是有誠信原則的存在而不是刁鑽在
05/02 13:01, 10F

05/02 13:02, , 11F
好市多應該要不過問原因全面接受退換
05/02 13:02, 11F

05/02 13:03, , 12F
無條件退換過是美商公司本身對顧客的誠意
05/02 13:03, 12F

05/02 13:03, , 13F
而不是顧客拿來當權益令牌的藉口
05/02 13:03, 13F

05/02 18:56, , 14F
ZZzzz怎不說過期的不下架阿 在那邊說人奧
05/02 18:56, 14F

05/02 18:57, , 15F
就是costco可以無條件退貨才會安心的買你懂嗎= =
05/02 18:57, 15F

05/03 20:40, , 16F
早知道你有打我就不用回了 GJ
05/03 20:40, 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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