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問大家一個問題
※ 引述《alldrink (  )》之銘言:
: 如果是我的觀念
: 我認為要回去是他的權利
: 這麼說吧
: 自己周遭有個例子
: 我同學買了一台新的相機
: 然後他請別人幫她拍照的時候,拍完遞回去時
: 不小心沒接好掉下去
: 還可以用,但是有一個裂痕在角角
: 剛買一個禮拜不到的相機耶,就有裂痕
: 雖然可以修
: 但總心裡會有一點疙瘩吧
: (人總有一個觀念,壞過的東西品質比較不好)
: 所以那個幫忙拍照的人
: 也很願意負責,願意買一台一樣新相機的賠給她
: 然後希望同學的裂痕相機給她 (可以用就好,加減用)
: 那上面堅持不用給mp3的人
: 見到這個例子,會認為相機不用給他嗎?
: 這樣我同學就有兩台相機了,真賺耶....
我認為你舉的例子剛好和原波的情況很不一樣,雖然我們結論是差不多的。
因為你的例子中,相機「只有」被弄壞一角,功能不受影響,
也就是說,如果要賠的話,照理說應該只有賠送修的錢;
如果賠一台全新的,那情況應該是弄壞一整台才對。
所以要是已經賠全新相機的話,那賠的人於「理」都有資格:
(1)要求拿舊的相機,以免賠太多的錢--於情也比較合,也符合你的說法。
(2)不拿舊相機,但要求補差額--於情比較尷尬,因為直接「談錢」。
再看看原波的例子,原波的mp3如果已全壞掉或半壞,不換的話就非得送修不可,
他朋友賠償原本就是理所當然,但後續情況於理上也可以有些不同:
(A)照價賠償,就是只賠送修的錢(半壞)或原價(全壞--大概歸為不能送修)--
老實說,一開始這才是最合情合理的作法。
(B)如果全壞,賠一台全新的mp3--
他朋友於理沒資格要舊的,但於情上,既然都全壞了,那做個順水人情送朋友
也無妨,因為全壞時,根本沒辦法送修,朋友拿舊mp3也跟沒拿一樣,等於要花錢
再買新的(或是就算能送修,但幾乎要花原價)--有趣的是,誰會要全壞的東西?
(C)如果半壞,賠一台全新的mp3--類似上面相機缺損一角的情況:
(1)他朋友於理有資格要求拿舊的--
因為情況不是像相機一樣單純,mp3裡面有重要資料,所以原波於理當然可以保留,
那跟朋友說清楚不就得了嗎?朋友和他的家人會要求拿舊的mp3很單純應該是因為只
考慮到「賠償關係」於情於理應該怎樣做而已,我想還不至於人家知道有重要資料
還硬要拿吧。
(2)補差額--既然沒辦法給人家舊的mp3,那就補差額吧,算是兩全其美。
原波的情況是(B)或(C)其中一種,依猜測我想是(C)的機率大些,因為原波說
有重要資料,應該是半壞還可以修的程度,不然也不必怕人家看見,而且如果真的踩
爛了,丟在路上也沒人要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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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腹蛇悲鳴地蜷曲在我體內,啜飲我的血液直叫我面色發白。
牠攀延我體內的神經,火舌的嘶嘶聲顫抖地讓我感到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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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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