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契約效力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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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asa123 ( )時間10年前 (2013/09/29 23: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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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到一個問題. 甲方在5、6年前曾經簽過一個很簡單的契約(A4大小,手寫). 約定房價以多少金額賣給乙方. 但契約上沒押期限多久買賣過戶. 另外正本2份都在甲方. 乙方僅持有影本. 這樣契約是否仍具效力?. 另外. 如果乙方有支付一筆費用. 不確定有沒有寫入上面說的契約裡. 費用的返還通常該怎麼處理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river (river)時間10年前 (2013/09/29 23: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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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去法律版 問看看. 另外提供給你幾個法條 參考看看. 民法第153條(契約之成立).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 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
(還有84個字)

推噓0(0推 0噓 7→)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one (請問甚麼)時間10年前 (2013/09/30 00: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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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之點:. 有無當事人、價金、標的物. 未定履行期限之契約,先定期催告履行. 無關契約效力,但甲方可能主張乙方契約是偽造的. 不過甲方應負客觀舉證責任. 必要之點都具備了就有效力,. 乙方要負舉證責任,如匯款記錄、證人等. 費用返還要看性質,如屬定金,對方不履約,可要求加倍返還(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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