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管委會被告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4(15推 1噓 19→)留言35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kuraki156 (kuraki)時間2年前 (2021/07/20 22:49), 編輯資訊
2
0
0
內容預覽:
大家好,最近收到社區的管委會公告,要用管理費支付一筆律師開銷。. 起源是前年新住戶搬來與前保全公司有裝潢糾紛,此住戶(後來直接又賣掉)提出要檢視新舊保全合約,結果被管委會拒絕調閱,因此提起訴訟。. 目前查出依社區規約,管委會可以支付律師諮詢費,但並未含訴訟費用。且明訂社區公共基金使用僅限公共設施及安
(還有8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sonybug (())時間2年前 (2021/07/21 05:52), 2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 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法有規定 利害關係人(住戶算,但不僅是住戶)有權調閱資料. 管
(還有193個字)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2年前最新作者H2 (超級噴火龍X)時間2年前 (2021/07/21 06:2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管委會被告很常見,. 如果管委會依決議做事要搞到. 管委會成員只能公費諮詢律師,. 而訴訟只能個人自己解決的話,. 那我保證基本上正常沒人要當委員了. 這位住戶我不知道是賣掉前還是賣掉後. 要求看合約,如果是賣掉前,那依公寓. 大廈管理條例他是有權調閱的;相反的,. 如果是賣掉後,那他已經不是區分所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