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預售屋滲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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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3(43推 0噓 51→)留言94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peachgirl (改名字)時間4年前 (2020/03/15 10:51),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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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po. 大家好,前幾天預售屋驗屋(有請驗屋公司),因驗屋當天剛好下大雨. 所以臥室牆面滲水很明顯,詢問工地主任也說還要找抓漏來評估. https://imgur.com/a/6Mfme9Q. 雖然有先跟他們說不接受打針處理,但一般無良建商聽說都是這樣處理的. 比較根治的方式是牆打掉,防水層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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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12→)留言21則,0人參與, 4年前最新作者Zodelyst (ㄌㄉㄌㄊ)時間4年前 (2020/03/15 11:45), 4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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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漏水退屋不符合比例原則. 這5年大概就是有漏就打針. 通常你打掉重做不太可能. 因為動靜太大,會影響其他買主. 如果你只想要解決,就是扣住尾款自己找抓漏公司. 然後直接開一個金額給建商. 30-100萬 看建商同不同意. 談判的時候直接做一個黑心建商漏水不管之類的布條. 然後請建商選 要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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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odelyst (ㄌㄉㄌㄊ)時間4年前 (2020/03/16 1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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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認真查一下資料. 1.個別磋商不得損害消費者權益. 2.合約不得記載的事項記載也無效;合約應記載事項未記載也有效. 有點繞口,但簡單說就是政府規定應該要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合約也有效. 規定不能寫在合約的內容,寫了也沒效. Google第一個判例就是建商寫現況交屋,消費者放棄權益. 然後法官判斷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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