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欲買地-仍有地上物?該如何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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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5→)留言1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nc ( 小朋友)時間12年前 (2012/05/29 10:3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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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 爸媽喜歡某一方為特地地區的空地. 某房屋仲介公司瞭解後,特別依循爸媽的需求. 找到了一塊三人共有的土地,未分割,地上有租賃給別人營業,不知道有沒有簽租約. 且因為是我們是在地人,也清楚這個地上物營業有十年以上. 對於這樣的地權不清,我實在很擔憂. 1.未分割,所以產權不清. 2.有地上
(還有234個字)

推噓16(16推 0噓 16→)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free (hifree)時間12年前 (2012/05/29 12: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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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種有租賃關係存在之應有部份的買賣有以下幾個難纏的法律問題需解決. 1.分別共有應有部份之使用限制. 依民法第819條一項之規定,各共有人,雖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唯此處分僅及於該. 應有部份,不影響他共有人之權利,買受人亦無就該共有物特定之使用有排除他共有. 人之權利,其使用仍應依民法第8
(還有147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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