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一個趕不走的房客

看板home-sale作者 (S05)時間1年前 (2023/01/12 16:31), 1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pizpizpizpiz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號:號 )》之銘言: : 聽朋友說 她的房子有一個房客 但是沒有租約 因為當初長輩可憐他 : 然後現在住了10多年 最近想要處理房子 他不離開 : 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處理?? : 房仲也說趕不走也不能幫忙賣 : 謝謝 : 我想破頭也想不到有甚麼立即方法 公證法第13條第1項 當事人請求公證人就下列各款法律行為作成之公證書,載明應逕受強制執行者,得依該證 書執行之: 一、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 二、以給付特定之動產為標的者。 三、租用或借用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定有期限並應於期限屆滿時交還者。 四、租用或借用土地,約定非供耕作或建築為目的,而於期限屆滿時應交還土地者。 意思就是說: 租客沒繳租金,或屆期拒不返還房屋,都可以逕送強制執行。 也就是不需走法院訴訟程序(通常一個審級需3個月到6個月,還可以上訴二審) 直接可以強制執行。法院執行處收到聲請後,如果是給付租金,可以直接查封 租客的帳戶或薪資;如果是返還房屋,會先限期(通常14日)命租客自行履行, 逾期不理,法院會定時間到場強制將人架出來,物品搬出來,然後直接更換門鎖, 將房屋點交還給房東,可能2個月左有可以處理完結。 但前提是租賃契約需找公證人辦理公證,或法院公證,需繳納公證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91.1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3512273.A.38C.html ※ 編輯: CCtonG (118.160.191.12 臺灣), 01/12/2023 16:32:44

01/13 04:11, 1年前 , 1F
我這樣看一看,好像信用卡定期定額繳房租是佳解
01/13 04:11, 1F
文章代碼(AID): #1ZlyLHEC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ZlyLHEC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