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 重購退稅 戶籍認定問題

看板home-sale作者 (ㄤㄤㄤ)時間1年前 (2022/12/22 00:19), 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8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大家好,我想請問重購自用住宅,房地合一退稅 2個問題 我目前住在台北市中山區舊房子,108年10月買的 我戶籍108年10月起即設籍在此,我也確實居住於此 我現在要買台北市萬華區新房子,已跟屋主約好112年1月初簽約 我想說新房子交屋,舊房子搬到新房子清空舊房子後,我就來開始賣舊房子 問題1 因房地合一重購退稅,新房子及舊房子皆要由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 但我沒結婚、也沒有未成年子女 我買了新房子後,我的戶籍不論留在舊房子或遷到新房子,都會違反規定。無法適用退稅 真的那麼嚴格嗎?? 有無解套方法?? 因為我真的是自住換屋不是炒房 問題2 如果第1個問題可以解套,假如房地產不景氣,我113年9月才順利出售舊房子。雖然符合2 年內移轉,但我有看到新聞,國稅局可能認定我舊房子從112年1月到113年9月雖有設戶籍 (也代表新房子我沒設戶籍),但國稅局可跟台電調用電資料,低度用電判斷我舊房子屬空 屋,無居住事實。 無法適用退稅 但我實際上是請仲介賣房,房屋才一直空著,這樣有辦法解套嗎?? 以上2問題,我其實有打電話去問國稅局,只是沒得到正面的回應 回覆 不確定要看各承辦人員到時收件時的個案認定 非常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45.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1639574.A.ADE.html

12/22 00:32, 1年前 , 1F
我打去桃園的問 滿一年就給退 未滿一年才會要你證明是
12/22 00:32, 1F

12/22 00:32, 1年前 , 2F
真的有居住事實 你的情況應該是直接符合退稅要件
12/22 00:32, 2F

12/22 00:34, 1年前 , 3F
至於承辦人不正面回應很正常 誰知道你有沒有錄音XD
12/22 00:34, 3F

12/22 01:18, 1年前 , 4F
賣了再遷戶籍
12/22 01:18, 4F

12/22 01:18, 1年前 , 5F
賣了後再遷到新屋就符合規定退稅了
12/22 01:18, 5F

12/22 01:19, 1年前 , 6F
老實講這規定莫名奇妙吧
12/22 01:19, 6F

12/22 01:20, 1年前 , 7F
重點是成交的當下那個時間點,你的戶籍得在舊的那間
12/22 01:20, 7F

12/22 01:20, 1年前 , 8F
後續就正常遷戶口即可。
12/22 01:20, 8F

12/22 01:22, 1年前 , 9F
我國的法條相當不人性
12/22 01:22, 9F

12/22 06:59, 1年前 , 10F
我是同一問題三個 辦人三種不同答案
12/22 06:59, 10F

12/22 07:40, 1年前 , 11F
先賣再買或先買再賣都可以
12/22 07:40, 11F

12/22 10:34, 1年前 , 12F
重購退稅後5年內不能賣新買的房子,不然會被追稅
12/22 10:34, 12F

12/23 20:59, 1年前 , 13F
站內信我看看你老房有沒有興趣買
12/23 20:59, 13F
文章代碼(AID): #1Zep8MhU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Zep8MhU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