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永慶房屋提假處分無效 仲介全聯會增修倫理規範仍通過》

看板home-sale作者時間2年前 (2021/11/26 10:59), 2年前編輯推噓8(2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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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 https://www.nownews.com/news/5454673 內文: 《永慶房屋提假處分無效 仲介全聯會增修倫理規範仍通過》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今(25)日召開會員代表 大會,席間審議倫理規範增修條文,要求房仲會員自律,會議開始前,永慶房屋即向法院 提出假處分,最終未能影響會議的進行,增修條文獲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會前雖有永慶提出的假處分引起各界關注,但在正式大會中,卻以投票會員162人中壓倒 性的132票同意通過,同意的票數高於許多成員會前的評估。顯見,多數房仲業從業人員 ,不分哪個連鎖體系,均已對近年來同業間藉由經營媒體、投放廣告散佈的大量負面攻擊 感到反感。也覺得嚴重傷害產業環境與從業人員的形象。期待藉由倫理規範的修訂,避免 同業惡性競爭的歪風持續惡化下去。 近幾年,房仲業於媒體上同業攻擊事件不斷上演,已嚴重影響消費者觀感,現有的不動產 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九條雖有規定,「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同業之正當權益, 不得違反法令惡性競爭,或使委託人終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許多成員覺得原則性 的條文似只有宣示效果,應該藉由增修條文讓規範更明確。 對於這次的規範增修,主要是這些規範對於所有會員一體通用,避免這些負面廣告、負面 文化、惡意挖角、冒用其他經紀業之不公平競爭,對於產業的發展有正向的意義,同時也 保障消費者,在面對不動產交易時,可以得到更正確公開透明的資訊。 倫理規範第九條修改後的內容為:經紀業之間應相互尊重,維護產業秩序與公平競爭,不 得有下列各款惡性競爭行為:「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以毀損其他人之名譽或信用為 目的,散布其他經紀業所涉爭議事件。利用第三人為之者,亦同」、「以不正方法妨礙其 他經紀業或經紀人員執行業務」、「對其他經紀業所屬人員為惡意挖角行為」、「冒用其 他經紀業之名義為不公平競爭行為」、「冒用客戶名義或惡意挑唆客戶對於特定經紀業提 出不當之申訴、檢舉或訴訟」、「其他足以毀損同業商譽或信用之行為」及「使委託人終 止對其他經紀業之委託」等。 全案歷經假處分風波後,全聯會仍照常於25日下午舉行會員代表大會,並通過修正提案, 永慶房屋發出聲明,標題說明響應支持全聯會,內容卻依舊批評增修內容違法、違憲,該 修正案通過後將報請內政部備查。 全聯會多數會員對於修正案通過,大多抱持正面態度,有會員批評:「永慶房屋經營《好 房網》網路媒體,並未像多數媒體一樣專注扮演媒體角色,而是作為美化自己、攻擊同業 的工具」希望修法後能夠建立業者自律的文化,遏止這種歪風。 針對此事,永慶房屋回應,此次全聯會增修《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影響數萬名 仲介人員的轉職自由與工作權,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心得: 這個條文滿好的啊,是不是誰反對誰就是兇手XD 通過以後是不是就不用再看到好房網抹黑同業的廣告了? 有人要打賭多久以後這篇文章會消失嘛? --

06/08 01:23,
樓下你猜marklin的雞雞等下會怎麼樣?
06/08 01:23

06/08 01:23,
========================會爆==========================
06/08 01:23

06/08 01:23,
未看先猜樓下馬克林
06/08 01:23

06/08 01:23,
1FGJ
06/08 01:23

06/08 01:24,
1F XDDDDDDDDDDDDDDD
06/08 01:24

06/08 01:25,
06/08 01:2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47.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7895554.A.38C.html

11/26 11:13, 2年前 , 1F
的確這篇文章應該會被消失 與板無關的新聞 會被水桶
11/26 11:13, 1F
恭喜被板主打臉 可憐哪

11/26 11:17, 2年前 , 2F
仲介倫理跟這板無關 那要不要仲介全面退出本板?
11/26 11:17, 2F

11/26 11:31, 2年前 , 3F
有關
11/26 11:31, 3F

11/26 11:40, 2年前 , 4F
永慶就是垃圾
11/26 11:40, 4F
老實說我不知道究竟是物以類聚,還是說永慶改變旗下員工?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1:44:31

11/26 11:48, 2年前 , 5F
永慶教育成功XDD
11/26 11:48, 5F

11/26 11:59, 2年前 , 6F
我覺得業者也要自律 禁止自砍服務費搶人案子成交
11/26 11:59, 6F

11/26 12:00, 2年前 , 7F
OP不是嗎?
11/26 12:00, 7F

11/26 12:00, 2年前 , 8F
#1Xe3NtDG (home-sale) 這篇不是一樣新聞 還是我眼殘?
11/26 12:00, 8F

11/26 12:04, 2年前 , 9F
板規第八條:發表第七條第四項第三款文章者 不得重複
11/26 12:04, 9F

11/26 12:05, 2年前 , 10F
張貼本板已存在之新聞。
11/26 12:05, 10F

11/26 12:23, 2年前 , 11F
如果這樣不算OP貼新聞的話 那我也去找好房網的新聞貼
11/26 12:23, 11F
所以你現在換論點了?原本說與板無關,被打臉就改說OP? 你是不是很氣很急? 殘的不一定是眼^_^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2:28:34

11/26 12:43, 2年前 , 12F
我買賣房子絕對不敢找永慶整天不務正業
11/26 12:43, 12F

11/26 12:44, 2年前 , 13F
誰知道房子給他賣會不會攻擊同業比開發客戶還勤勞
11/26 12:44, 13F

11/26 12:56, 2年前 , 14F
服務費本來就沒有硬性規定,自砍搶客每一家都有
11/26 12:56, 14F

11/26 12:56, 2年前 , 15F
狗咬狗一嘴毛☺
11/26 12:56, 15F

11/26 13:02, 2年前 , 16F
關於那個規定似乎已經過時了 近期檢討修正
11/26 13:02, 16F

11/26 13:03, 2年前 , 17F
也許會變成上下二十篇內不得重複
11/26 13:03, 17F
期待新法上路

11/26 13:03, 2年前 , 18F
就算從新法 他還是上下二十篇內有重複不是嗎?
11/26 13:03, 18F

11/26 13:04, 2年前 , 19F
沒有啦 今天早上出門沒空下空單被偷開車心情不好
11/26 13:04, 19F

11/26 13:04, 2年前 , 20F
當我無聊就好
11/26 13:04, 20F

11/26 13:05, 2年前 , 21F
我無聊雞婆 所以再來補一篇信義黑的新聞平衡一下報導
11/26 13:05, 21F
有一個法律常識叫做不得溯及既往原則,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 我真的不懂你到底為什麼那麼不平衡 你就算找一篇信義黑 要找十篇永慶爭議的新聞也不是什麼難事啊 不過你也是夠無聊的,多找點正事啦 當然如果你的正事是幫永慶護航然後黑信義就是另一回事了^_^ 我要去打疫苗了,祝你今天一切順心

11/26 13:05, 2年前 , 22F
如果指的是這篇 #1Xe3NtDG (home-sale)
11/26 13:05, 22F

11/26 13:06, 2年前 , 23F
因為規定是寫相同而非相類 限同一連結之文章
11/26 13:06, 23F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3:15:31

11/26 13:27, 2年前 , 24F
看來永慶堅持不賺差價 得罪了那些想繼續炒房的業者
11/26 13:27, 24F
不好意思,請問你上次留言好像是4年前、沒有發過文 4年之後就留言說永慶好棒棒 請問你是永慶新買的帳號嗎?

11/26 13:36, 2年前 , 25F
你可能連法律從新 從輕原則都不知道是什麼吧
11/26 13:36, 25F
那你要不要乾脆連從新從優都一起講算了 還是講五百年前少林五祖 笑死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3:38:40

11/26 13:44, 2年前 , 26F
要質疑別人永慶新買的帳號 你要不要照照鏡子?
11/26 13:44, 26F

11/26 13:44, 2年前 , 27F
你還是在板上第一篇文章耶
11/26 13:44, 27F

11/26 13:45, 2年前 , 28F
是不是換我質疑你是信義新買的帳號? 笑鼠人
11/26 13:45, 28F

11/26 14:25, 2年前 , 29F
永慶算是房仲產業中最peace的吧
11/26 14:25, 29F

11/26 14:26, 2年前 , 30F
永慶一路以來始終如一,但對消費者不是壞事啦
11/26 14:26, 30F

11/26 14:42, 2年前 , 31F
支持永慶繼續為民把關 堅持不炒房不賺差價 別害怕被攻擊
11/26 14:42, 31F

11/26 14:58, 2年前 , 32F
擔心員工跳槽永慶的業者,不如自己好好反省為何員工離開
11/26 14:58, 32F

11/26 15:01, 2年前 , 33F
樓上幾位的發言感覺根本拿公關稿複製貼上XD
11/26 15:01, 33F

11/26 15:58, 2年前 , 34F
永慶花大錢買帳打廣告,我也不會意外。一直以來接觸到的
11/26 15:58, 34F

11/26 15:58, 2年前 , 35F
永慶房仲花招最多,沒有要評價好跟不好,做業務類工作本
11/26 15:58, 35F

11/26 15:58, 2年前 , 36F
來就是各憑本事,後果自負,但是看永慶站在道德制高點在
11/26 15:58, 36F

11/26 15:58, 2年前 , 37F
罵其他仲介公司,我是真的覺得沒有資格啦。當初永慶用什
11/26 15:58, 37F

11/26 15:58, 2年前 , 38F
麼方法手段去跟信義爭奪房仲這塊大餅,也不是什麼溫良恭
11/26 15:58, 38F

11/26 15:58, 2年前 , 39F
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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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5:58, 2年前 , 40F
不賺差價這是法律規定,也不用特別拿出來講
11/26 15:58, 40F

11/26 15:59, 2年前 , 41F
吊車尾的罵第一名的不用功,真的是出來讓人家笑的
11/26 15:59, 41F

11/26 16:03, 2年前 , 42F
而且負面最多就永慶,真的莫名其妙
11/26 16:03, 42F

11/26 16:03, 2年前 , 43F
把自己人管好也不用改什麼東西了
11/26 16:03, 43F
我是覺得前面幾樓看上去就是想要大力洗白啦 公道自在人心 也不要說誰第一名 但至少就是看到最後一名的瘋狂想拉其他同學下水XD ※ 編輯: tuv3139 (203.204.47.76 臺灣), 11/26/2021 16:35:34

11/26 16:49, 2年前 , 44F
哈樓上一堆黃領帶真的很凶
11/26 16:49, 44F

11/26 19:02, 2年前 , 45F
買房絕對不找永慶 我也一直跟親戚朋友這樣說
11/26 19:02, 45F

11/26 21:26, 2年前 , 46F
大賺房屋買賣差價才是最沒道德倫理的
11/26 21:26, 46F

11/26 21:38, 2年前 , 47F
至從永慶推賺差價賠400萬的保證後,就開始一直被抹黑攻擊,
11/26 21:38, 47F

11/26 21:39, 2年前 , 48F
很明顯的能分辨哪間公司真心只想做好服務,哪間公司只想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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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1:39, 2年前 , 49F
續炒房賺民眾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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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1:57, 2年前 , 50F
根本就是想剝奪房仲業者未來選擇公司的權利 這種條文令
11/26 21:57, 50F

11/26 21:58, 2年前 , 51F
人擔憂
11/26 21:58, 51F

11/27 10:49, 2年前 , 52F
版上果然一堆房仲,同業競爭對買賣家是好事,到底有什麼
11/27 10:49, 52F

11/27 10:49, 2年前 , 53F
好吵的,顆顆
11/27 10:49, 53F

11/27 11:23, 2年前 , 54F
把自己公司做好,怎會怕員工被挖角,是在擔心什麼?
11/27 11:23, 54F

11/27 11:43, 2年前 , 55F
是跳槽還是挖角,誰說的算??
11/27 11:43, 55F

11/27 12:11, 2年前 , 56F
這作法很粗暴耶,根本限制民眾轉職的自由
11/27 12:11, 56F

11/27 12:41, 2年前 , 57F
想到換跑道還要被限制,是簽了賣身契嗎??
11/27 12:41, 57F

11/27 13:29, 2年前 , 58F
這根本是剝奪民眾換工作的自由
11/27 13:29, 58F

11/27 14:09, 2年前 , 59F
什麼爛規章,這樣以後誰敢離職換工作,這是民主國家會發
11/27 14:09, 59F

11/27 14:09, 2年前 , 60F
生的事嗎?
11/27 14:09, 60F

11/27 23:17, 2年前 , 61F
永慶超愛演 下狀況
11/27 23:17, 61F

11/28 00:26, 2年前 , 62F
永慶大軍準備噓爆你
11/28 00:26, 62F

11/29 17:47, 2年前 , 63F
增修條款限制挖角、跳槽,我在這邊工作不開心不能跳槽去
11/29 17:47, 63F

11/29 17:47, 2年前 , 64F
別家做 這種條款本來就要抵制
11/29 17:47, 64F
文章代碼(AID): #1Xe4s2EC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