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只賺「30萬紅包錢」 投資客繼續炒紅單

看板home-sale作者 (Sonic)時間2年前 (2021/08/09 21:15), 編輯推噓9(1014)
留言15則, 11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09/62Q7D5N77JD6ZPHHXHYJHN7ZGE/ 內文: 7月1日起紅單禁轉讓,投資客出新招、繞道繼續炒房,位於台南高鐵站旁的某預售案,繼3月爆千人搶買房、引來政府聯合稽查後,近日再現爭議,手腳快的投客公然於售屋平台、以30萬價碼兜售轉讓手中一戶,《蘋果新聞網》以購屋者身份聯繫對方,投客稱未提紅單2字,指「轉讓費用就30萬元,算是紅包錢。」專家推測投客以「先簽私約、日後正規換約」方式躲避國稅局稽查、持續賺快錢,然締造私約、若賣方收錢又反悔,買方難藉法律程序尋求救濟,民眾欲接手此類物件,要格外留意。 該預售案位於台南高鐵特區,規劃4棟地上14層、地下2層大樓,共360戶住家、18戶店面,該預售案3月份藉抽籤選出205組優先購買證明單(紅單)的中籤者,現場引爆千人搶買紅單盛況。 近日其中一邊間層11樓戶率先掛在《591房屋交易》平台求轉讓,格局可見為3房2廳2衛2陽台、權狀38坪數,轉讓售金30萬元,引起地方私人群組驚呼投客穩穩賺、30萬免稅快速轉掉、還可再買下一案來賣。 《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說明,按規定,紅單跟買賣契約名字需相同,除非一等親關係、紅單才予以轉讓,該戶賣方並未明言究竟是轉讓紅單或轉換契約,但因為前者牴觸法規、上市公司建商不可能配合,轉讓紅單的可能性低;而後者因建商有綁合約,一年內禁止轉售,投資客若換約、得先走私約,日後到再進行換約正式易主。 記者以買家身分致電詢問物件,該名投資客直喊物件搶手,掛網一天、電話接不完,多達10幾位有興趣接手,因此物件已從平台撤下。 對方表示,3月團隊8個人、抽到2戶,因建商7號來電,要我們12號前去議價、簽約,「團隊考量想換投資標的物,所以釋出、來找真正想買的人」。 該預售案仍未公開價格,該名投客說,長期在買大概都知道,該建商採不二價、這案每坪約莫25~28萬,車位界於130萬~150萬之間,如果是這戶,你可以心裡有個底,總價大概1100多萬。 至於如何轉讓,該名投資客回應,「和建商簽約由紅單中籤者來簽,但你可以透過電話、或親赴現場議價,我們私底下簽另份約、確保承購一年後以平轉方式讓渡給你,轉讓費用就30萬元,算是紅包錢」,至於簽約後、要給付的11%頭期款跟後續所有房屋費用,就由你來支付。他強調,這不是轉讓紅單、現在也沒人在玩紅單,而私約的部分會公證、不用擔心。 打炒房禁掉紅單轉讓、換約獲利納入房地合一稅,然新規卻擋不了私約交易,陸敬民表示,「轉讓方、承接方簽定私約,國稅局要查也難查,可以說是三不管地帶」;依稅制規定,預售屋權利轉售、成交價扣除成本後,還可扣除一筆移轉費用、上限就30萬元;該名投客很聰明,將轉讓價金訂為30萬,未來轉手恰好是政府明訂的換約可減除移轉費用上限,也就是說該筆交易、即便投客賣高價,也無須繳納任何稅費。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召集人張欣民提醒,民眾未正式簽契約前,就先行找人承接,視同轉讓優先購買權利(紅單),有牴觸規範之嫌;再者,私約不具保障,若賣方未來改口反悔、買方很難透過法律程序尋求救濟,欲打官司、也是曠日廢時,建議欲承接此類物件的買方要三思。 陸敬民說,由於當前台南高鐵特區新案難買,特定建案格外搶手,買盤讓市場出現短期轉手獲利空間,雖轉讓屬個人行為,但若接待中心知情或參與其中,業者恐涉影響交易秩序、再次受社會譴責。 屋比房屋總經理葉國華表示,雖然政府多管齊下、降低大型投資客炒作意願,但購買預售屋、款項不用在簽約後一次付給建商、可依施工進度繳款,在市場上仍受到大批民眾青睞,因此只要剛需買盤存在、房價又持續墊高,投資客就不會退場,觀察市場確實不少投資客採取自住兼投資的角度來購入預售屋,打算撐過重稅閉鎖期再脫手賣出。(施智齡/台北報導) 心得: 興富發去年市政1號院風波 害慘短線眾投資客被盯上 遠雄的買房還想繼續玩唷?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6.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8514922.A.D3A.html

08/09 21:17, 2年前 , 1F
紅包要繳稅嗎
08/09 21:17, 1F

08/09 21:18, 2年前 , 2F
這也是接盤俠心甘情願付的紅包錢啊
08/09 21:18, 2F

08/09 21:18, 2年前 , 3F
跟人渣沒什麼兩樣
08/09 21:18, 3F

08/09 21:22, 2年前 , 4F
政府插乾股..XD
08/09 21:22, 4F

08/09 21:22, 2年前 , 5F
只是,投報率如果太低會不如開槓桿買公寓收租.
08/09 21:22, 5F

08/09 21:28, 2年前 , 6F
好大一包
08/09 21:28, 6F

08/09 21:39, 2年前 , 7F
短跑小賺30萬都要抓那麼嚴的話,大家資金會湧入好收租的物
08/09 21:39, 7F

08/09 21:39, 2年前 , 8F
件,長期持有五年以上,這樣剛需物件會更搶手,價格會更飆
08/09 21:39, 8F

08/09 21:39, 2年前 , 9F
08/09 21:39, 9F

08/09 22:13, 2年前 , 10F
很聰明啊,30萬直接存進銀行也不用申報。政府訂的規則本來
08/09 22:13, 10F

08/09 22:13, 2年前 , 11F
就鼓勵炒紅單
08/09 22:13, 11F

08/09 22:48, 2年前 , 12F
鳥不生蛋的地方
08/09 22:48, 12F

08/09 22:55, 2年前 , 13F
不用報稅?
08/09 22:55, 13F

08/09 23:05, 2年前 , 14F
契約強制公證就好 政府不敢做而已
08/09 23:05, 14F

08/10 00:00, 2年前 , 15F
好委屈 努力賺辛苦錢還要被政府抽頭根本搶劫
08/10 00:00, 15F
文章代碼(AID): #1X4Ifgqw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