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謄本問題
最近看到一個不錯的物件 有準備出手下斡旋
但昨天看了建物謄本 才發現房子有點問題
在所有權狀部看到今年三月執行署發函進行查封登記,推測屋主有金錢上的問題,才會進行
賣房。(房仲也很不老實,當初說是屋主要搬家才賣)
所以想拼拼低於行情價看看,測試屋主會不會急需用錢,趕快脫手。
可是另一個不懂的是,謄本往下看他除了把房子拿去抵押給銀行、還有做一筆500萬的貸款?
我想問的是,如果我買了這間房子,他這筆500萬會轉移到我身上?還是原屋主要承擔?
如果要避免未來轉嫁成我的債務,是不是訂立契約時要註明清楚?還是根本放棄這物件,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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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看來有雷的房子,這樣我就不會出手了
※ 編輯: terrymoon (223.140.252.128 臺灣), 08/09/2020 19: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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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人看起來是銀行,但如果他要賣到他的欠款,肯定高過行情一點。看來直接讓他查封比較好
※ 編輯: terrymoon (223.140.252.128 臺灣), 08/09/2020 2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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