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住戶車位停汽機車挨罰敗訴 法院:社區規約具約束力

看板home-sale作者 (東方牌)時間4年前 (2020/06/01 10:30), 編輯推噓18(1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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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車位停汽機車挨罰敗訴 法院:社區規約具約束力 2020-06-01 01:16 聯合報 / 記者陳俊智/新北報導 若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規約,停車位就可同時停放汽、機車。記者陳俊智/攝影 社區大樓停車糾紛頻傳,許多住戶和管委會因此對簿公堂。新北市陳姓女子在大樓停車格 同時停放汽、機車,被管理委員會以違反社區規約開罰,她提告主張車子沒超出格線,未 妨礙他人,但新北地院認為社區規約有約束力,判陳女敗訴。 判決指出,陳女社區曾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停車位只能停放汽車一輛或大型重機 一至二輛,普通機車、自行車、嬰兒車等私人物品禁止,勸導三次無效可開罰,屢勸不聽 者由管委會移除、催收。 陳女主張,停車位屬約定專用特定空間,只要在車格範圍內應可自由使用,包括停放車種 和數量,社區規約無權也無理由限制她的權利,該項決議應屬無效。 社區管委會強調會議程序無瑕疵,也依流程完成會議記錄送達及公告。且社區停車場在公 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屬防空避難室兼停車位,無獨立權狀,所有權由購買車位住戶共同持分 ,停車方式本就受規約限制。 法院認為,社區規約由社區區分所有權人討論訂定,基於私法自治和團體法法理,除非內 容牴觸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否則均屬有效。 該次社區會議決議內容是停車空間管理維護,用於保障社區多數人權利,規約一體適用, 判陳女敗訴。 另莊姓男子在購買的大樓停車位停兩輛汽車,管委會提告不當得利求償並要求移除車輛; 莊男主張自己是停車場區分所有權人,有權使用空間,並指當時住戶大會出席人數未達法 定標準。 法院認為莊男有合法使用權,停放方式違反社區規定最多請求莊按規定停放,不能剝奪使 用權。莊男使用車位未造成管委會法律權益受損,管委會主張於法不合,判莊勝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04494 第一例的陳女在停車格同時停放機、汽車是敗訴的我能看得懂 第二例的法院認為停放方式違反社區規定最多請求莊按規定停放,不能剝奪使用權。 那莊男持續停兩輛,管委會「如何」要求按規定停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72.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90978606.A.C1D.html

06/01 10:37, 4年前 , 1F
不同法官不同判決
06/01 10:37, 1F

06/01 10:40, 4年前 , 2F
就管委會自行通過的輸 區權會通過的贏
06/01 10:40, 2F

06/01 10:48, 4年前 , 3F
該不會需要大法官解釋? XD
06/01 10:48, 3F

06/01 11:03, 4年前 , 4F
所以第二例只要區權會有通過,就可以要求不能停兩輛車
06/01 11:03, 4F

06/01 11:19, 4年前 , 5F
不能請求不當得利,可以報請主管機關開罰
06/01 11:19, 5F

06/01 11:19, 4年前 , 6F
規約有明訂罰責的話,也可以開罰
06/01 11:19, 6F

06/01 11:31, 4年前 , 7F
第二例是區權會沒有合法招開導致會議決策無效
06/01 11:31, 7F

06/01 11:47, 4年前 , 8F
這真的很麻煩,就不能定個法律明定一下規則嗎
06/01 11:47, 8F

06/01 11:54, 4年前 , 9F
就「不能求償」「約專不當得利」,只能要求遵循使用方式
06/01 11:54, 9F

06/01 11:55, 4年前 , 10F
依法屋主即使違規使用,管委會也不能收回約專。這很多判例
06/01 11:55, 10F

06/01 11:56, 4年前 , 11F
就是管委會不能說你收租,跟你要錢回饋,也不能威嚇要收回
06/01 11:56, 11F

06/01 11:57, 4年前 , 12F
你看這車主不爽只能舉報。且區權會有效前提,管委會要有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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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1:57, 4年前 , 13F
那停一輛小貨車,上面放機車跟嬰兒車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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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2:01, 4年前 , 14F
看過鄰居停兩輛小車剛好塞進去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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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2:03, 4年前 , 15F
買透天就沒這麼多問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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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2:11, 4年前 , 16F
透天也是問題很多,我住不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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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12:24, 4年前 , 17F
是兩輛smart嗎?不然怎麼能夠在不超出車格下停兩輪
06/01 12:24, 17F

06/01 12:42, 4年前 , 18F
17樓可能不知道新建案都把坪數灌在車位上騙坪數的,
06/01 12:42, 18F

06/01 12:42, 4年前 , 19F
你沒看過11坪的單車位嗎?
06/01 12:42, 19F

06/01 12:47, 4年前 , 20F
權狀11坪的車位不等於格子畫11坪大啊
06/01 12:47, 20F

06/01 13:10, 4年前 , 21F
20年的大樓 有些車格就是那麼長
06/01 13:10, 21F

06/01 13:19, 4年前 , 22F
看法匠手感
06/01 13:19, 22F

06/01 13:20, 4年前 , 23F
18樓s味看太多喔
06/01 13:20, 23F

06/01 13:52, 4年前 , 24F
你在貨斗上要放什麼都沒差,停兩台也很正常啊很多平
06/01 13:52, 24F

06/01 13:52, 4年前 , 25F
車很深,深度快10m真的能停兩台
06/01 13:52, 25F

06/01 13:52, 4年前 , 26F
要阻止就照規定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即可
06/01 13:52, 26F

06/01 14:04, 4年前 , 27F
例一只有開罰和勸導(吉人)吧 沒有強制作為 例二直接禁止
06/01 14:04, 27F

06/01 14:05, 4年前 , 28F
你停就不行了
06/01 14:05, 28F

06/01 14:11, 4年前 , 29F
例一除了開罰 屢勸不聽還能移除、催收
06/01 14:11, 29F

06/01 14:21, 4年前 , 30F
J大 回文的懶人包有 管委會似乎都交給公權力處理 沒有去
06/01 14:21, 30F

06/01 14:21, 4年前 , 31F
做強制的行為 這應該是勝訴原因之1
06/01 14:21, 31F

06/01 14:40, 4年前 , 32F
關鍵點還是在有沒有合法區權會同意規章 例二就是區權會
06/01 14:40, 32F

06/01 14:40, 4年前 , 33F
召開有瑕疵才不被法官認定而已
06/01 14:40, 33F

06/01 14:47, 4年前 , 34F
例二看起來也是提交公權力處理 但法官覺得不合理而駁回
06/01 14:47, 34F

06/01 14:50, 4年前 , 35F
1.沒有私人權狀 2.有私人權狀吧
06/01 14:50, 35F

06/01 18:52, 4年前 , 36F
第二例,不符合不當得利阿,亂告
06/01 18:52, 36F

06/01 19:53, 4年前 , 37F
只能說管委會太龜毛了一個車位破百萬只能聽汽車
06/01 19:53, 37F

06/02 07:51, 4年前 , 38F
區權會真的訂什麼就該遵守 搞的每棟大樓有時差異大 能不
06/02 07:51, 38F

06/02 07:51, 4年前 , 39F
能法律明訂清楚就好 管委會濫權都也很多啊
06/02 07:51,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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