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向同社區住戶購買的法定停車位

看板home-sale作者 (骷髏怪)時間6年前 (2018/02/26 01:2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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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很簡單 對方謄本或權狀拿出來看 登記車位所屬的大公 你有他也有就可以 大公不只車位也包含水塔等空間 地下室只要相同 基本上都沒問題 ※ 引述《Taehk ()》之銘言: : 有個問題跟板上專業大大請益,這邊感謝大家先。 : 我們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住戶打算賣出一個車位,按法律定位來說是屬於「法定停車位」 : 相較於獎勵停車位、增設停車位等而言) : 依照下面這兩段我查到的,我如果也是同一社區(但不同棟)的區分所有權住戶, : 1.能合法向賣方承購此車位並完成權狀登記過戶嗎? : 2.不用連房子主建物都要買對吧? : 3.是否找個代書來辦理就能完成? : 引用: : 法定停車位:即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大樓按其總樓地板面積多寡所必須設置之停車位。 : 產權,但沒有獨立權狀、不得與建築分開買賣。且買賣對象僅限定同棟大樓住戶。 : 內政部80年9月18日台內營字第8071337號函,規定「法定停車空間」不得與主建築物分 : ,應為該區分所有建築物全體所有權人所共有(大公)或合意 由部分該區分所有建築物 : 分所有權人所共有(小公)。於各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權狀中記明之(即以所屬共有部分( : )之持分方式登記),不另發給所有權狀, 其移轉承受人應為該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區分 : 有權人。實務上稱為持分調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51.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19579731.A.AE7.html

02/26 06:42, 6年前 , 1F
不能分割 如何買賣过户?
02/26 06:42, 1F

02/26 07:39, 6年前 , 2F
推一下
02/26 07:39, 2F

02/28 21:02, 6年前 , 3F
02/28 21:02, 3F
文章代碼(AID): #1Qal9Jhd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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