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大樓基金分配的問題
※ 引述《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之銘言:
: 假設有一個50戶的大樓,大樓基金有300萬,基金是住戶共有,等同於每個人有六萬的
權?
: 如果有一戶是建商過了五六年才賣出的新住戶,他等同額外收到六萬的資產
: 對管委會而言,等同他繳了新屋賣出的兩個月管理費預收款,就享有全部權利,怎麼想
都
: 得不太合理,但也說不上哪裡有問題,管委會應該要額外跟他收管理費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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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ka: 一般都是基金用在公共事務上 東西本來就會慢慢壞掉 02/13 17:
30
: 但新住戶付出少,卻享有相同權利,怪怪的
: 推 likecyndi: 算的那麼認真 那住戶搬走 要不要把錢領走?? 02/13 17:
32
: 如果存了不少錢,感覺好像也滿合理的
: → mydarkfight: 你這不就是低樓層電梯使用率低的那種邏輯嗎? 02/13 17:
32
: 哪裡一樣?? 新住戶確實沒繳任何錢啊
: 題外話,我是新搬進去的住戶,大樓存款有一千多萬,總覺得像在地上撿到錢的心情
: 推 YukiTW: 認真算的話,假設成屋後過一年後,新的管委會開始運作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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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ydarkfight: 又不是私用 幹嘛那麼算成這樣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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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討論一下當閒聊就好,別激動
: → YukiTW: 但建商房子還沒賣完的話,那建商是不是也要繳管理費啊?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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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ketk: 你是說新住戶要繳加盟金的概念嗎? 哈哈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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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是這意思
: 推 cobrabaton: 管理基金是建商提撥的又不是住戶繳的,而且也是公用。 02/13 17:
44
: 公基金初期是建商出一部分加上所有住戶預繳兩個月, 後續多出來的錢
: 是因為每個月每一戶繳的管理費扣掉支出之後還有盈餘慢慢累積的
: 目前大樓的公基金應該有60%以上是住戶管理費盈餘累積的
: → cobrabaton: 如果真像你想的新住戶公設幾年都沒用,他搬進去就折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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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brabaton: 舊了,所以他可以要求管理費打折嗎?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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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設折舊所以要打折這想法我倒是完全沒有想到過!!
: → QQeevv: 以那一戶為單位考慮就好 之前是建商付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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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eevv: 現在你住進去換你付 對管委會來說 這一戶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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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cobrabaton: 照你邏輯國家的新生兒不就要繳多點稅?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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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eevv: 一直都有在付錢 所以沒差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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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eevv: 你之前沒住進去 又沒享受到管理 幹嘛追繳 02/1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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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管理費已經付出去的部分是買服務, 這個新住戶沒用到, 所以不繳合理
: 但是多出來的存款確實是等同大家的資產, 雖然以後也是用在大家身上
: 不會領回來, 但總覺得怪怪的. 就像最近有人說存款太多, 應該發放一點
: 回來給住戶, 我當然是在心裡偷笑, 但總覺得邏輯上怪怪的
: ※ 編輯: deltaz (114.27.104.166), 02/13/2018 17:56:18
: ※ 編輯: deltaz (114.27.104.166), 02/13/2018 17:58:31
: ※ 編輯: deltaz (114.27.104.166), 02/13/2018 17:59:17
: 推 winfyq: 當管委會運作時,建商就以區權人的角色繳管理費,賣出時當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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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nfyq: 然不需再多繳錢啊 02/13 18:
02
: → QQeevv: 要發錢就要照分紅按比例分配 02/13 18:
02
: → spigchu: 可以把那筆多出來想成原本既有住戶使用所有福利設備之後 02/13 18:
11
: → spigchu: 的一些補償存款就好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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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hjkl5566: 管理費基金在建商幫助成立管委會時就該存入,後續繳納 02/13 18:
18
: → ghjkl5566: 管理費多半收支平衡再多些而已沒有新戶多爽這回事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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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hjkl5566: 那些基金絕大部分都不是住戶繳的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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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社區跟小社區不一樣啊,大社區基金爆多的社區一堆好嗎
: 推 ckgodboy: 聽說賣出前建商不是會繳?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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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hjkl5566: 賣出前本來就是建商繳沒錯,這篇真的不知在算啥?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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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mvp01977: 有些人沒住過社區,一堆神邏輯 02/13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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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反過來問,如果有社區因為先前管理費收太低,導致於公積金嚴重不足,有新住戶搬
進
: 後一兩個月內電梯突然故障需要更新,要求每一戶含新住戶出10萬
: 那各位的意見呢?
: ※ 編輯: deltaz (42.77.96.58), 02/13/2018 18:52:21
在建商賣給新住戶前,
這戶的管理費是由建商每月支付(管理費累積到公積金中),
在建商賣給新住戶後,
權利義務由新住戶繼承(同樣繼承部份公積金的權利),
管理費改由新住戶繳納,
所以沒有新住戶爽到的問題啊。
至於建商跟新住戶預收管理費月數有無比照以前住戶預收管理費的月數,
那也是建商和新住戶私契的問題,
新住戶也沒有佔到管委會的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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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2/15 15:46,
6年前
, 1F
02/15 15:4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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