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斡旋後反悔提早告知房仲後續問題
※ 引述《bearcats (貓)》之銘言:
: 各位版上的大大好
: 先前看了一間房子但太快決定
: 下斡旋2萬(出價488萬)
: 出價後2天房仲未回報任何消息
: 第2天我打電話告知房仲我要取消出價
: 請他聯絡賣方
: 他告知我 賣方是由另一位開發聯絡
: 目前開發的手機都轉語音信箱
基本上,你做到這一步,就算合法取消斡旋了
你要做的,是怎麼證明你有做這個動作
通聯記錄只有通話時間跟發受方的資訊
並沒有對話內容,根本一點用處都沒
我的建議是,先不要鬧翻,你再打一通電話給他,心平氣和地跟他說話
開擴音並且錄音,裡面提到你取消斡旋這件事情,
最重要的是提到你取消斡旋的時間
只要對方不否認,你就算有了證據證明你主動取消斡旋
: 但第3天早上房仲就打來告知我
: 賣方已經簽收我的斡旋2萬元
看你買房總價,我猜不是雙北的房子
中南部的仲介,恩,手法只能說很粗糙
這件事我判斷有80%機率房仲謊報成交,目的是拖延時間
有19%機率賣方簽收時間晚於你取消斡旋時間
你先到店頭去找店長
要求看賣方簽收的斡旋單
店頭拿不出來,你就要求退斡旋
對方不退,打電話找警察來
如果對方能拿出屋主簽收的單據
這就比較麻煩一點,因為必須證明你的你取消斡旋時間早於賣方簽收時間
錄音紀錄就是這時候用的
但這個要怎操作就很細膩
無法在網路上教你,你要找熟識的相關產業人幫忙了
: 如果不簽約買房
: 除了無法退斡旋2萬元,還需要付房仲一筆服務費
: 但是越想越不對,以下幾點請益各位:
: 1.我第2天晚上已經取消斡旋,是房仲自己聯絡不上開發,為何賣方簽收斡旋不退
聯絡不上開發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只要買方表達退斡的意願當下賣方尚未簽名,退斡旋就成立
: 2.如果無法取回斡旋2萬元,"付房仲服務費"是必須的嗎?
"理論上",如果仲介已完成居間搓合,屋主已經簽約轉定
是的你必須付仲介服務費
但實務上,如果真的走到沒收斡旋這一步
就我所知雙北的仲介,這種情況下會收仲介費的案例非常非常的少
通常都是斡旋賠一賠了事
真上法院,一來標的金額太小了,二來訴訟成本也高
我看到會上法院的,通常是成交總價破三千五千的案子比較會
: 是有點想請房仲提出賣方簽收斡旋的證明(看簽收日期)
: 雖然是我自己太快決定下斡旋,但是我也在房仲回報前取消了
: 以上再請各位給我一些方向了>"< 謝謝!
這案子我覺得仲介謊報成交,你拿回斡旋的機率滿高的
不要拖趁早去處理,以免節外生枝
該還你的就要回來,該你賠的就摸摸鼻子認賠
心平氣和的講理論法就好了,該怎樣就怎樣
大吼大叫降低自己格調幹嘛呢
不需要使用這種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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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屋主已簽名的斡旋書,要求立刻解除斡旋
店長不退斡旋金,當下跟警察表明這是侵占
就可以回警察局做筆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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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amo (114.36.119.5), 08/19/2017 14: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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