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看板home-sale作者 (void)時間6年前 (2017/08/02 21:00), 編輯推噓13(1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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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WRfxdn ] 作者: defendant (被告)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時間: Wed Aug 2 19:41:43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永春都更案敗訴 北市府要求建商停工 鍾泓良 3.完整新聞內文: 延宕近20年的永春都更案,去年拆除地上物並開工,然而都更案紛紛擾擾未解。永春都更 案不同意戶對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認為都更實施者森業營造違反法令,任意更動權 利變換估價基準日,導致同意戶損失。台北市都發局去年6月於高等行政法院敗訴,隨即 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昨天判決出爐,駁回市府上訴,維持高等行政法院裁決。該案至 今動工約1年,如今都更事業、權變計畫都被撤銷,都發局今天也確定會要求建商停工, 恐成為國內首件「斷頭都更案」。 都更事業、權變計畫撤銷 恐成首件「斷頭都更案」 都更處副總工程司袁如瑩今天說明,市府對於去年6月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提出上訴,前天 市府收到最高等行政法院上訴駁回判決書,等於回到高等法院判決,也意謂著原來的台北 市都更會核定的都更事業、權變計畫要廢棄。 袁如瑩解釋,根據判決書,最高行認為市府上訴駁回有3個原因,首先,原告彭龍三雖然 屬於永春都更案的整建維護區域,但還是可以針對整個都更事業計畫內容提出抗告的適格 性。 第2,當初協議合建的同意戶希望加速都更,因此按照原本選配,但法官認為整個事業計 畫有進行大幅度變更,所以應該要所有住戶全新選配。 第3,針對管理費部分,其中營建工程管理費檢附合約書,但法官認為依合約書看不出有 協助營建管理部分,而在風險管理費僅提到12%的管理費,但兩種管理費,台北市都更審 議會都未經過實質審酌,就同意森業營造提列。 袁如瑩表示,所謂的原處分撤銷,是指都更處最後核定的始點,並非質疑整個案子過程, 「他(法院)也沒有質疑我的公展不對啊」,因此,市府認為可透過要求實施者補強駁回 理由修正,強調該案不會重走一次都更審議程序。 而至於建商是否可以繼續施工,袁如瑩解釋,因為建築執造是附著在都更計畫上,目前失 所附著本體後,那麼基於尊重法院判決,建管處將要求施作一年的永春都更案停工。她表 示,市長柯文哲已經下令,若森業營造提起補強,那麼就會比照「168都更快軌專案」加 速審議。 至於選配部分,都更處事業科長江中信解釋,就是需重新選配;因為該案為「都更條例」 25之1,屬於部分協議合建、權利變換的都更案,未來就會朝向協議合建是為1個單元,來 跟參與權變的戶數一起選配、抽籤。 但都更處補充,目前這些作法都是市府內部擬定的因應做法,實際是否可執行,還必須與 營建署及法院溝通後才能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5117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49.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1674107.A.9F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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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又誤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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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繼續讓他醜吧,看了不知道幾年了,替周邊住戶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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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明明就是建商玩花樣,這法官才該點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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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能市長執政 什麼官司都贏不了 真是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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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9:49, , 5F
選前所為的青年住宅淪為騙選票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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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19:49,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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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計畫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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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柯P無能 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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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不對 不要阻礙都市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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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執政兩年多一事無成 真是浪費了當初民進黨的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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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科批出來選總統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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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按照法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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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居然會幫"同意戶"向建商提起訴訟 好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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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房子都被偷拆了~停工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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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戶認為同意戶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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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組誤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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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已經不在都更範圍內,還可以替同意戶提訴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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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戶都不認為自己有損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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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進行大幅度變更就是要繞開不同意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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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一直不同意,繞開你然後你在幫同意戶提訴訟說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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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幫同意戶爭取權利?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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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玩,看有幾個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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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拆 蚵仔繼續拆 被打臉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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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粉還說柯屁都更正義呢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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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幫同意戶主張 法官還判贏 根本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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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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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市府被告目前有贏過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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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快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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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室刷一波ggg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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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又要發生火災了,消防隊請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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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繼續爛個幾十年.說不定可以以廢墟身分申請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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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戶爭取權利是不壞,但真的是合理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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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重新選配 同意戶會分的比較多 因為提列的管理費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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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同意戶想要中途插入所以告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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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就有親戚因為都更沒都到,自己被迫跟著成為都市更新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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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戶,旁邊蓋大樓,自己變漂亮透天也算了,破爛的無法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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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有人度爛少數釘子戶不是沒道理的,如果大家得好處也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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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都更要拖10年大家一起住破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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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慘的還是來幫腔的還不知道哪裡來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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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真是麻煩 法令奇怪的一堆 甚麼都可以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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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oocow (122.116.46.54), 08/02/2017 21: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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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就在上面推文了 不過我有疑問 為啥不同意戶會有權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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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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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變換計畫打官司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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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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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新大樓:不同意戶好醜好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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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邊是廢墟:不同意戶是漂亮的透天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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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不同意戶是房仲的那個案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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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阿,當初文林苑亂搞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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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發生意外的那一天 再來檢討為何不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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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惡搞 都更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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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03:13, , 52F
因為不同意戶想要中途插入所以告了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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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政治力主動介入,建商在法律上根本被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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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永春不同意户當時也幫文林苑王家打官司抗爭,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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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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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是鬧劇,不同意戶跟本想賣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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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都要繞開他們就幫同意戶提告,建商只要和同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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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合解馬上就能繼續了,只是賠大了想拖人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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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3:33, , 59F
居然是北市都發提上訴,這建商不知在搞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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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16:01, , 60F
...這新聞我不敢評論 水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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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 21:24, , 61F
真是莫名其妙,不同意戶一人可以阻擋二百同意戶都更,多
08/03 21:24, 61F

08/03 21:24, , 62F
數同意戶的意見是狗屎嗎?
08/03 21:24, 62F

08/04 00:26, , 63F
因為不同意戶也在權利變換計畫範圍內當然可以打官司啊
08/04 00:26, 63F

08/04 00:27, , 64F
還有不同意戶不能幫同意戶提告,他告的是市政府同意變更
08/04 00:27, 64F

08/04 00:28, , 65F
都更計畫有程序瑕疵影響到不同意戶的權益
08/04 00:28, 6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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