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土地估價消失

看板home-sale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4/01 18:21), 7年前編輯推噓5(5010)
留言15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最近有塊祖地要強制分割約30多人共有 我是被告 原告方 請的估價師 估的方式非常不合理 如下: 一、相鄰兩塊地不同地號 同一人持有 為什麼調整率是分開計算 我問估價師 他說: 不同地號就算是同一人持有相鄰也不能合併 要分開計算調整率 二、同塊土地 數筆相鄰土地形狀大致相同 只是面積大小有差 合併也很容易 竟然可以下修調整率 不用依持用面積大小共同承擔補償費用 還能得到補償 那相對多人共有大面積土地持有人豈不公平 難到不用考慮將來合併效應 我問估價師 他說: 估價原則規定 要考慮 臨路面寬 小面積臨路面寬小 大面積臨路面寬大 就算將來很容易和鄰地合併也不能列入考慮 我聽了差點暈到 大面積持有 或多人共有的豈不成了冤大頭 難到估價不用視情況調整 不知那位大大 了解土地估價的 為什麼有這麼不合理的估價原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5.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91042114.A.A5D.html

04/01 19:50, , 1F
通常這種案子你也要請一個估價師 你才有辦法回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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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網路意見去回應 法官也不會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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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51, , 3F
如果標的金額很大 勸你不要省這幾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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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想知道是不是有這樣的估價原則 因我所知相鄰兩塊地 應該是要合併計算才對 ※ 編輯: nec1999 (106.104.35.246), 04/01/2017 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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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面巷弄土地市價本來就不能跟面大馬路土地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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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就該分開估價。而且你的案子是祖產土地分隔訴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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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就不能以整體開發角度來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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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土地是一整塊 只是地號不同而以 ※ 編輯: nec1999 (106.104.35.246), 04/01/2017 22: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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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估價師,你的資訊太少了,沒有圖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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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號無用都要分割了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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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9:45, , 9F
地號不同就不是同一塊地喔。買房子的時候如果有一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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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號。會額外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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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要分割了,當然是依照分割後各自取得的土地現況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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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阿,你假設的那些合併是不客觀的,都要分割了代表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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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各自有各自的想法,沒有打算一起開發這塊地,估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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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必須要客觀,不能有這種期待的因素成分在裡面,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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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異議請申請裁判分割,讓法院幫你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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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ttz2fT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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