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抵押權設定金額與成交價

看板home-sale作者 ( )時間8年前 (2016/04/09 08:12),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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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該網址看到下面這一段話, 不太了解它的意思 http://goo.gl/8wGRGg 若註有抵押設定,須於契約簽定時,尾款加上賣方增值稅的全額應大於賣方的抵押設定款 ,較能保障權利。 我的解讀是這樣: 1. 假設賣方的抵押設定款是1000萬, 所以交易價格必須大於1000萬, 比如說1200萬, 這樣對賣方來說, 不但可以把銀行貸款還清, 還 可以補貼增值稅的支出. 2. 按1, 句中的"保障權利"應該是保障賣方的權利 請問我的認知有錯誤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70.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60160725.A.09E.html

04/09 08:58, , 1F
1~~~~當初設定金額 要看過多久喔 賣方也是會還
04/09 08:58, 1F

04/09 08:59, , 2F
以前也賣過屋主拿錢賣屋的 不然會被拍賣
04/09 08:59, 2F

04/09 09:01, , 3F
有的屋主貸款還完了 也沒去塗銷 要去銀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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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09:10, , 4F
z大, 假設屋主還到後來, 只欠銀行300萬, 是否成交價
04/09 09:10, 4F

04/09 09:11, , 5F
大於300萬, 對買方來說才是合理安全的?
04/09 09:11, 5F

04/09 09:22, , 6F
請問"拿錢賣屋"是指...?
04/09 09:22, 6F
文章代碼(AID): #1N24ZL2U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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