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買屋] 訂金已給,屋主反悔

看板home-sale作者 (科科)時間9年前 (2015/04/23 18:25),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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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macugi (哥吉拉)》之銘言: : 1.看到的合約不完整,主要是看有沒有寫清楚第二次給款需要多少錢 : 有的話照合約走,沒有的話給50萬屋主也拿你沒輒 : 2.符合第1點,上法院穩贏,屋主不賣的話可求償100萬 (原本訂金50萬+違約金50萬) : 3.過5/2也可以主張給付延遲的懲罰,但錢不多不建議,直接賠100萬比較爽快 : 4.屋主的擔心有理由,但是你這邊也有風險,萬一屋主拿錢跑掉不過戶 : 所以合約沒寫清楚就不要給太多錢,把風險丟給屋主承擔 : 5.贏歸贏,但是要不要得到錢是另一回事(會脫產),一旦告下去先把房子假處分再說 : 或是去申請註記登記,記明有糾紛 : 後續記得回報,我還蠻想看好戲的 : 但我預期你存證信函一寄,對方會馬上孬掉 : 乖乖交出權狀出來 完全同意這位大大的說法 補充一個題外話 跟原PO簽約的,應該是沒什麼經驗的屋主 才會回去被有經驗的老爸念了一頓,覺得風險太高 而這案子賣方的風險是在於 您的總價550萬 而您前面兩期款項只付50萬,等於10%都不到 剩下90%左右全部都是壓在過戶後再用貸款付清 一般的情形,付款方式應該是 10% 10% 10% 貸款70% 或是 10% 10% 貸款80% 甚至 10% 5% 貸款85% 就已經算很寬鬆的條件了 所以您這個頭期款只要準備9%的合約 只能說是稀有到不行 如果給仲介配合的代書簽 根本不可能讓你押這種金額 也難怪屋主老爸會急著跳出來擋了 雖然站在客觀角度,屋主這反應無可厚非 但合約畢竟已經簽了 而且又沒做履保 還是建議您讓風險給對方背吧...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5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429784730.A.8E3.html

04/23 18:37, , 1F
你壞壞 XD
04/23 18:37, 1F

04/23 18:39, , 2F
學你的 討厭厭
04/23 18:39, 2F

04/23 18:56, , 3F
感覺您描述的十分到位呢....
04/23 18:56, 3F

04/23 19:27, , 4F
還是交給有信用的仲介比較安心,光代書風險太高
04/23 19:27,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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