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洩漏凶宅 房仲挨公司告

看板home-sale作者 (弱肌男)時間9年前 (2014/12/25 12:39),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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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重點應該是該業務1、拍照(且含其他物件資料);2、傳給他任職東森的親戚, 為什麼他不自己告訴屋主? 信義跟永慶對於業務有親友任職同業都很敏感跟謹慎的,何況是把內部系統資料流給同業。 ※ 引述《myeggisbig (雞先生)》之銘言: : 內文: : 自由時報 – 2014年12月25日 上午6:10〔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王姓房仲員 : 被控將公司內部資料,洩漏給委託賣房的客戶王女,致王女得知當初購入的房屋是凶宅, : 房仲業者因此遭求償,認為王男涉嫌洩漏營業秘密;王男喊冤說,得知屬凶宅,王女不信 : 才提出資料為證。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證據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 房仲業者主張,王男於102年8月19日受某房屋營業員馮女委託,登入電腦系統中查詢,並 : 將網頁中連同該屋一共20餘筆房屋資料,以手機拍攝後一併傳給馮女,害房仲業者遭求償 : 。雙方事後達成和解。 : 合議庭認定,王是為確認賣方是否願意據實填載不動產現況說明書,才傳送網頁畫面,雖 : 有草率、不當之處,但並無犯意。 : 連結: : http://ppt.cc/RrmH : 其他: : 有沒有自己買到凶宅卻渾然不知的八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64.13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ome-sale/M.1419482360.A.707.html

12/25 13:08, , 1F
同意,很多人根本搞錯方向在罵
12/25 13:08, 1F

12/25 13:46, , 2F
王男說因為屋主不相信, 所以才把資料透過東森轉交給屋主
12/25 13:46, 2F

12/25 13:49, , 3F
這年頭當好人真的要小心,愈黑心的行業,廣告就愈溫馨
12/25 13:49, 3F

12/25 14:34, , 4F
這人真的太好了
12/25 14:34, 4F

12/26 04:11, , 5F
原po沒說錯 但是可以用洩漏秘密 把這兩次行為一併處罰XD
12/26 04:1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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