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台灣人有可能接受地上權的概念嗎?
最近開始研究房地產的知識
知道今年有五檔的地上權要開賣
其中羅斯福路上就有兩間(華固和志嘉)
跟老一輩的討論
他們還是無法接受住七十年
然後甚麼都沒有
他們會認為 那租房子就好
何必一開始就借貸七-八百萬
當銀行的打工仔
所以找了篇文章想試看看能不能讓他們觀念改觀
以下分析文章是節錄自昇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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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對年輕夫婦,希望買一間約30坪的新房子,不願意屈就價格而降低生活空間(坪數
),也不考慮中古屋。假設面對相同規劃設計與品質的使用權住宅a案與一般有屋有地的
住宅b案,純就投資效益面,50年後的總結是如何呢?
假設b案房價33.3萬/坪,購屋總價為1000萬,擁有土地持分約6坪,a案房價是b案的
70%,即23.3萬,總價700萬。兩案的具體差異在於:你想要可自由投資運用收益50年的
300萬現金,還是期初等值的6坪土地?
要討論這個問題,我們得先有點共識假設,通過這三個假設製成的望遠鏡,去看50年
後的狀況……
假設一:房子的經濟效用年限約為50年,也就是屋齡約50年以後,就不堪使用了必須
搬離,且房屋的殘餘價值歸0;如果您說房子再窳陋老舊您都可以永遠將就,永遠窩著,
那我們就不容易討論了。
假設二:土地市場價值的投資報酬率,未來還是否能夠傲視所有投資工具,讓國人永
遠獨孤一味呢 ? 筆者認為不盡然,土地投機與盲目的漲幅將會成為過去式,各種政策的
抑制或資訊逐漸公開透明,買賣雙方資訊對等關係將逐漸確立,土地投資勢將回歸正常利
潤。未來三四十年,土地將不會再是所謂最保值的理財工具,不再擁有。
假設三: ab兩案,係同屋齡的房子,其房價(殘餘價值)同樣隨著時間降低,房屋
的折舊是一模一樣的,唯一的價差,就只在那6坪土地的價值。所以並不會發生,二三十
年之後,同樣成了中古屋了,a案房價一直跌,b案的房價不跌。
這從望遠鏡中,我們看到了:選擇A案,房屋因使用權到期而結束,但手上的現金300
萬,假設每年投報2.5%,採複利計算,50年後的將增長為1031萬,流動性仍然極高。 選
擇b案,50年後房屋因窳陋不堪居住而拆除,您持有的6坪土地,50年來也同樣是每年2.5%
的漲幅,而同樣的價值1031萬。 但是因繼承或其他原因,導致總地主人數遠遠超過原來
的百餘人,您的土地持分不可能單獨興建,須與其他全體地主共同與開發商進行重建事宜
。 您的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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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到一個盲點是
我手上不會有300百萬的現金馬上讓它每年複利2.5%
但是如果貸款買土地
確實可以每年翻倍漲
不知道這篇文章能不能讓長輩比較接受地上權的觀念
其實對地上權的房子真的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XD
在台北可以用低價買到新房
但是相對付出的成本好像去租房子也差不多
那何必一開始就貸款降低自己的生活水準
小抱怨一下
華固新天地的新聞去年寫說開價預估3字頭到4字頭
今年馬上改口50萬...
粗算一下 如果是45萬/1P 30P 每月約要付2.6萬
大家覺得有搞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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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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