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車位收到建商的發票
沒有錯押
不動產買賣,土地部分因為有土增稅了,所以就不用營業稅
不用營業稅當然也不用開發票
建物部分
只要是建商或法人名子持有的,出售建物部分都要開立發票
以不是車位來說
建商會把房屋跟土地依比例拆算
一般來說會用公告現值去算出比例
也可以用建造費用去算,只是一般來說公告現值比較便宜
房屋評定現值/總公告現值(房屋+土地)=
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
假設房屋評定現值100萬,土地公告現值400萬
那就是100/(100+400)=1/5
然後假設你買1千萬
那建商就是開立1千萬*1/5=200萬,的發票
剩下800萬是土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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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以車位來說
因為車位的土地持分幾乎都是頂多萬分之1
有的這萬分之1還要分給所有車位主人,10個就萬分之1還要除以10
就等於10萬分之1
這以公告現值算發票金額會趨近於買賣價
這時候建商就會用建置成本+利潤,來開立統一發票
你的52萬是這樣來的
搞不好你買的社區,房屋的發票還比你車位低哩
因為房屋會用公告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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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那就是現在稅制
有公告現值 房屋評定現值
又可以選擇用公契或私契申報
一般都是選低的報
你要120萬減掉一點點土地開
假設110萬了,建商也不是不能開
只是營業稅都馬是轉嫁買方,你要再多3~4萬塊買車位嗎
如果你都要照實價也可以
110萬當作契價
契稅是房屋部分是申報契價的6%
110萬的6%=6萬6
這6萬6是買方要付的
這樣你會願意嗎????
※ 引述《Cholno (built)》之銘言:
: 120萬是土地+建物沒錯,
: 但我好奇的是 為何無法拿到等金額的發票?
: 這樣的話,建商可在土地的部分灌水,
: 然後建物便宜賣,
: (最後總價不變)
: 不就不用被課稅了????
: ※ 引述《Cholno (built)》之銘言:
: : 請問一下,我7月份時跟建商買了停車位,
: : 共120萬(訂金60萬,稅單核發再60萬)
: : 已完成過戶了。
: : 結果昨天收到掛號信,
: : 是建商開給我的發票共兩張,
: : 一張是訂金27萬,另一張是稅單核發27萬,
: : 這數字與賣價不符合!!!
: :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呢??
: : 是依公告地價來開發票還是其實是建商在逃漏稅??
: : 我是否該做什麼以免造成我有過失?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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