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清朝告御狀比較容易還是宋朝?

看板historia作者 (奶茶)時間7年前 (2016/10/19 04:23),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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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告御狀案例好像比較多,像是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就有平民告御狀的案例 但是這案子背後似乎也有楊家動用一些關係與皇室與地方勢力爭執的因素才有得辦 而且清朝告御狀好像被視為一種冒犯,雖然可能不用滾釘床,但是至少要罰棍 至少要經過幾級幾審才能定死罪? -- かごめかごめ 籠の中の鳥は いついつ出やる 夜明けの晩に 鶴と亀が滑った 後ろの正面だあ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43.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76822232.A.4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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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登聞鼓制度不要亂告的話不會被處罰,如翟馬周告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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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李昉案。宋代的登聞鼓接受範圍也很廣,不限於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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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針對時政、官員言行提出直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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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時代跟現在中國,沒關係背景的草民要上訪比起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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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容易還是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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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3:06, , 6F
都很困難。問題不在於民,在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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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1eJOHE (his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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