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籍貫」與明代戶役制度的關係

看板historia作者 (星期天的歷史學家)時間8年前 (2016/02/26 05:43), 8年前編輯推噓8(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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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大家好,我有一個寫作計畫,是關於明代的士農工商,各種有趣的事情,定位為 通俗讀物。不過,有一部分會談到明代的賦役制度,這對讀者來說,可能比較無聊,所以 我想貼出來給各位版友閱讀看看,是不是能得容易讀懂(或指出我有理解錯誤之處),希 望能提供意見,作為後續寫作的參考。(以下文長1500字) 從「籍貫」談起 當我們問一個人的「籍貫」時,是在詢問對方的原鄉、先祖居住的地方。可是古代並 非如此,「籍貫」兩個字應該要分開來解釋,「籍」是「役籍」,指人戶被規定的職業; 「貫」是「鄉貫」,即為居住地址,才相當於現在說的「籍貫」。 把人戶作為一個基本單位,承擔各種差役,就是「戶役制度」。明代有民籍(70%~90 %)、軍籍(5%~15%)、匠籍(1%~5%)、灶籍四大役籍,民戶要耕種納糧與擔負雜役、軍 戶負責防禦軍事、匠戶提供各式工藝品、灶戶處理製鹽工作。四大役戶外,還有馬戶(牧 養官馬)、魚戶(供應魚鮮)、冰戶(提供冰塊)、墳戶(看守皇家陵墓)、醫戶(承應 醫療)、女轎戶(宮中抬轎)零零總總約八十餘種,都是為了提供皇家需用。[1] 在明代的戶役制度中,役籍為父死子繼,世代相承,一旦被定了役籍,就不能隨意改 變,否則要被治罪,再發回原籍。[2] 每戶要派一、兩名男丁(十六歲的成年男子)為官 府提供勞動力,貢獻他們的專業。應差的男丁稱為「正丁」,戶中剩餘的男丁,暫時不必 受到支配,當正丁六十歲退休,或因故不能服勞役時,就要隨之補上。事實上,為了使男 丁當差順利,戶中的每個人都得出錢出力,也算是間接應役。 無論是哪一種役籍,都配有役田,民戶之田稱民田、軍戶之田稱軍田,依此類推。各 種役戶除了本身的專業以外,還須耕作役田,繳納稅糧,稱為「正役」,但由於民戶本身 的專業就是農作生產,所以民戶不只要納糧,還要不定時的供朝廷差遣各種雜事,即為承 擔「雜泛」,「正役」與「雜泛」是明代初期的兩種差役形式。至於其他役戶,為使他們 專精於本業,或免除正役,或減少雜泛,各按本業的負擔,給予部分優免。[3] 役籍基本上不能更改,因為換了籍,如同換了職業,原本的工作就沒人來做了,所以 軍戶、灶戶、匠戶等較需精專的戶籍,還被規定不准分家析戶,目的就是要保證勞動力不 會缺乏。只有很少數的例子是由皇帝恩准,或是高級官員批准才變更成功的,例如嘉靖初 年的禮部尚書夏言 (1482-1548)原為軍籍,但他家裡實在沒人可以當兵了,又貴為高級 文官,皇帝才恩准改為民籍。[4] 戶籍制度不僅可為皇家提供源源不絕的勞動力,役田更可將人民牢牢控制於田土上, 所以朱元璋告訴戶部官員說:「你們戶部立刻張榜曉諭天下,要士農工商都務必恪守本業 ,從事醫療、卜筮的人,居住在本地,不要遠遊。無論出入與作息,鄉里鄰居必定要互相 知會,發現不從事生產而遊蕩懶惰的人,以及藏匿他地遊民的人,都把他們遷往遠方[5] 。」用意在於限制人民移動,若經商、就診有離鄉的必要,則須向地方政府申請「路引」 ,隨身攜帶,以供檢驗,冒用路引最輕也要八十杖,重則徒刑三年。[6] 朱元璋覺得人民各守其業,社會就能邁向安定,然而他並未如願。明代中期以後,整 個社會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人民或逃避差役,或追求利益,出於各種原因,紛紛離開居住 地,往他處移動,這些人被泛稱為「流民」。朝廷曾幾次命戶部統計各地去留人戶,將不 想回到故鄉的流民授予田地,編入新籍。[7] 對於久寓他地的商人,更特別設置暫時性的 「商籍」,種種措施,都是試圖維繫戶役制度。[8] 不過仍有許多問題,例如人口增長後 ,自然就有能力分家析戶,而作為糧差保證的役田又常有買賣、租賃之事。役田是當差的 基準,當軍戶購買民田,就得改服民戶差役;民戶佃作養馬地,就得改養官馬,遂使戶役 制度趨於紊亂,即便成化十五年(1479)有不准出典轉賣之禁,也難挽救頹勢。[9] 再回過來說「籍貫」的問題,既然「籍」與「貫」是完全不同的事,為什麼現代會將 其混為一談呢?其實也與戶役制度的變革有關。明代中期,各種差役已逐漸納銀化,清朝 先廢除世代相承的籍役(只存灶戶),將各種役丁折收丁銀(人頭稅),後來更將丁銀併 入地銀(土地稅),使「籍」原本的功能消失,籍冊只作為稽查戶口丁賦的手冊,漸漸的 與「貫」併稱,約定俗成地就將出生地、先祖居稱為「籍貫」了。[10] ---- [1] 王毓銓,〈明朝的配戶當差〉,收入氏著,《王毓銓史論集(下)》頁793-824。 [2] [明]李東陽等奉敕撰,《大明會典》,卷19,〈戶口總數〉,頁350-1。 [3] 王毓銓,〈納糧也是當差〉,收入氏著,《王毓銓史論集(下)》,頁760-763。 [4] 史語所校勘,《明實錄‧世宗》,卷43,〈嘉靖十一年十月甲午條〉,頁3336。 [5] 史語所校勘,《明實錄‧太祖》,卷177,〈洪武十九年四月壬寅條〉,頁2687。 [6] [明]李東陽等奉敕撰,《大明會典》,卷167,〈詐冒給路引〉,頁2325-2。 [7] 史語所校勘,《明實錄‧英宗》,卷24,〈正統元年十一月庚戌條〉,頁483。 [8] 《兩淮鹽法志》,轉引自唐力行,《商人與中國近世社會》頁49。 [9] 王毓銓,〈戶役田略述〉,收入氏著,《王毓銓史論集(下)》,頁836-848。 [10]王毓銓,〈籍‧貫‧籍貫〉,收入氏著,《王毓銓史論集(下)》,頁785-79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456436580.A.FEB.html ※ 編輯: okplaymayday (111.252.2.22), 02/26/2016 08:17:25

02/26 08:29, , 1F
為什麼制鹽的灶籍要獨立出來而不是劃歸匠籍?
02/26 08:29, 1F
匠籍比較特別雖然名稱只有一種,但工作分為很多種,主要是從事織造。有一種匠籍的叫 「輪班匠」每三年要輪班到京師工作三個月。灶籍沒有歸在匠籍的理由,因為役籍非常細 緻,再隨便舉幾個:酒戶、菜戶、麵戶、羊戶、廚戶、碳戶、瓜戶、牛戶,皇家想到要什 麼,就編出什麼戶籍。

02/26 08:39, , 2F
另外 既然貫才是地址 為何不是編入新貫 而是編入新籍?
02/26 08:39, 2F
《明實錄》原文是:「其有不願歸者,令占籍於所寓州縣,授以地畝,俾供租稅,則國無 游食之民,野無荒蕪之地矣。」占籍的意思就是入籍定居。我的解釋是,到了新的地方, 還是有新的籍要應,看朝廷給什麼田,給民田就民籍,也有可能給其他籍,您這樣說,我 也覺得應該是籍和貫都會換。

02/26 08:42, , 3F
清代的改制只存灶戶是只職業不再強迫世襲的意思嗎?
02/26 08:42, 3F

02/26 08:42, , 4F
是的話 為何煮鹽還要世襲呢?確保來源還是防止太多人參與?
02/26 08:42, 4F
就是一條鞭法實施後,許多差役都不用真的去應役,直接繳納白銀,官府再拿銀去招人, 所以籍的意義在明代後期就已沒那麼重要,清代又進一步完成「攤丁入地」的賦役改革, 灶戶只有部分產鹽的地區才有,而且「鹽」的經濟意義比較特別,是一種重要的食品,明 代有一個制度叫「開中法」就是吸引商人到邊區開發,以換取鹽特賣權。為什麼清代煮鹽 還要世襲,應該跟這個有關,我再去查一查好了。

02/26 08:54, , 5F
煮鹽是很累的,禁止私自販鹽下,灶戶生產的都歸官方所有,
02/26 08:54, 5F

02/26 08:54, , 6F
官方雖偶有補貼,但即使不窮也很難大富,自然灶戶需要綁定
02/26 08:54, 6F
※ 編輯: okplaymayday (111.252.2.22), 02/26/2016 09:30:56

02/26 09:28, , 7F
所以意思是說 匠籍主要是供應官家尤其是皇家
02/26 09:28, 7F

02/26 09:29, , 8F
而鹽是供應全國非單供應皇家 所以灶籍不同於匠籍是嗎?
02/26 09:29, 8F
這樣說也可以吧!可能因為鹽是專賣,是重要的財政收入,還派有巡鹽御史。

02/26 09:31, , 9F
另外如果是的話 那明代如何處理內蒙附近的籍貫呢?
02/26 09:31, 9F
內蒙古什麼的,我真的不知道......我是讀明代江南社會經濟史,還有一個問題是學者有 提到的,就是研究戶役制度主要的材料是地方志,北方的地方志編的比較隨便,所以戶役 寫得比較粗糙,就不知道答案了。如果是普通的馬戶,是由兵部管轄,全國各地都有馬戶 ,還有一種苑戶,也是養軍馬的,由各邊鎮苑馬寺管轄。

02/26 09:31, , 10F
想像中畜牧雖然可以圈養 但是應該也有放牧的 放牧的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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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9:32, , 11F
怎麼算?另其他非供應皇家而供應民間的各式匠人屬民籍嗎?
02/26 09:32, 11F

02/26 09:34, , 12F
另外感謝原po詳盡的解釋
02/26 09:34, 12F
供應民間市場的,應該是就是一般的買賣吧,各種役籍的人戶只要派代表去從事徭役,剩 下的人丁就比較自由,可以讀書考科舉,或是經商等等,所以不限於民籍,我的觀察啦。

02/26 12:43, , 13F
匠、竈戶主要是明代內庫與外庫的差別吧?
02/26 12:43, 13F

02/26 14:50, , 14F
我錯了,鹽戶、灶戶可能從漢代鹽鐵專賣後就慢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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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4:51, , 15F
到了宋元就差不多定型了
02/26 14:51, 15F

02/26 16:26, , 16F
推一下 很詳細
02/26 16:26, 16F
※ 編輯: okplaymayday (36.232.153.155), 02/26/2016 16:36:01

02/26 16:54, , 17F
推。 內文跟討論都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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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7:58, , 18F
推 個人覺得很好懂
02/26 17:58, 18F

02/26 19:16, , 19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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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17,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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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1:34,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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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3:28, , 22F
再也很重要的鐵和軍器打造的也繼續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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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9:37, , 23F
又推又頂!好文!
03/01 19:37, 23F
文章代碼(AID): #1MptLa_h (hist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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