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考上研究所後補習班態度
※ 引述《bruce2266 (減壓建雅~)》之銘言:
: 我是補X碩的啦
: 去年應屆沒上
: 今年自修後去考
: 運氣不錯上了台大和政大各一間商科的研究所
: 想說之前受補習班老師很多幫助
: 是該拿自己的成績幫老師打個廣告
你已經說自己「該」拿成績自己的成績幫老師打個廣告了,
所以你的願受價格應該為0吧?
: 殊不知
: 去大X櫃檯問後
: 只叫我去上網註冊VIP可以抽獎
: 還可以累積點數換取課程折價(多想叫我重考?)
你在無限想像什麼?
: 還有就是寫心得和錄心得分享可以領一千塊"獎學金"…(一千塊而已根本車馬費==+)
NT$1,000 vs NT$0
Take it or leave it
很難嗎?
: 想請問
: 原來考研究所補習班都不會因為考得不錯就發獎學金嗎?
不會,你以為你補劉毅嗎?
: 我同學去年政大商科研究所榜首就領了一筆不小的獎學金
: 是我同學運氣好才領的到嗎?
: 是不是一直以來就不會發呢?
發了當撿到,不發是應該。
當初在和補習班簽訂買賣契約時,不就是你出xxxxx元,補習班提供給你某個套餐的
服務嗎?
現金 <-----> 服務
銀貨兩訖很難懂嗎?
還是你當初做決策時是面對以下兩者的抵換:
現金 <-----> 服務+獎學金收入期望值
很顯然不是嘛!表示獎學金收入是意外之財,人家也沒有寫在合約書裡面啊!既然合
約沒寫,那這筆錢就是撿到的,純粹就衡量:
幫補習班打廣告 <-----> NT$1,000
單純只看這個Trade-off是否可以接受而已,接受就乖乖打廣告,不接受就婉拒離開,
這很難嗎?
順便提一下,前面已經提到了你幫恩師打廣告的願受價格為0,如果不是0的話,你前
面那個「我該幫老師打廣告」的聲明就是自打嘴巴,應該修改成「如果給我X元,我願
意且能夠幫老師打廣告」了。
最後再順便提一下,當初補習的時候你一定有簽過一個切結書,該切結書大意是,補
習班可以用你的名字列在他們的榜單名單上,也就是他們本來就已經經過你授權打廣
告了,頂多他們在你考上後會為了知會你,特別讓你簽一份個資法的文件,讓你知道
他們要用你的名字打廣告。
學商的,專心看合約書,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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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老師打廣告會有正外部性,這是無可避免的,學經濟的人如果還沒意識到這
個舉動會同時帶給補習班正外部性的話,經濟簡直白讀。而且補習班還很有良
心,在享受正外部性的同時還給你一個報酬。雖然我也不愛補習班,但是在這
點上,補習班還算是不錯的。
補習班明明可以不給,且本來就有權拿補習班學生當榜單,他給這筆錢就只是
為了封住學生的嘴而已,再重申一次,這筆錢本來就是意外之財,選擇拿了就
代表這個抵換關係被接受,那就在螢幕後面乖乖嘴砲就好,打一篇放上來就不
厚道了。
※ 編輯: RJRondo (140.112.4.183), 04/19/2014 2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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