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同志婚姻應立即合法
以前AIDS的原因多數是吸毒共用針頭
在政策提供衛生針頭壓低這塊來源後(變相贊助吸毒!?)
同志才會變成現在看到的主要多數
而且因為同志的身份
會比較愛護且注意自己身體的狀況
更甚者還會定期健康檢查
不過檢驗若不幸中獎
衛保局是直接列管記錄
這樣想當然數目一定是同志佔比較多啊
哪像有些異性戀
自己有性病、AIDS都不知道
跟遑論自費檢查項目了
因此記錄裡面佔的比例當然就少呀
那麼簡單的道理也不懂
若是真發病了你就GG吧
※ 引述《windscore (這是個真相掛帥的年代...)》之銘言:
: ※ 引述《http://ppt.cc/4Dv7》之銘言:
: : 台灣第一砲!
: :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昨天以個人身分公開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
: : 成為國內首位公開表態支持同志婚姻的現任政府官員
: : 他並批評,二○一一年台灣人權報告將同志結婚合法化列入「遠景」
: : 根本是應了俗語「放屁安狗心」的諷刺,明顯缺乏國際觀、也沒有擔當
: : 以衛生角度來看,政府高層應做政策指示,各部會排除萬難也要全力推動合法
: : 「同志結婚到底礙到誰?且推動根本不難,有的只是歧視和貼標籤的心理作祟罷了!」
: : 他認為,同志因為無法被社會接受,所以躲起來找伴
: : 為了找伴而尋求各種趴,易發生危險性行為
: : 若有合法婚姻的保障,同志會比異性戀更珍惜得來不易的幸福
: : 便會受到約束,減少隱匿、偷偷尋找伴侶而發生的危險性行為
: : 進而降低愛滋病發生機率,「同志有合法婚姻權只是愛滋防治的一小步。」
: : 日前釋昭慧法師公開為兩位女同志佛教徒證婚,受到國際矚目
: : 讓施文儀有感而發。他指出,相較於內政部、法務部的保守態度
: : 他曾建議衛生署有必要率先表態,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無奈始終未獲採納
: : 讓他決定站出來發出「不一樣的聲音」
: : 施文儀指出,同性與異性的愛情都是可貴的
: : 但「這個社會曾給他們一條路嗎?」
: : 他感慨說,他早上發出信件後,馬上就有人回信堅決反對
: : 因為話題有爭議,官員都不願碰觸
: : 但政府不可以總說沒有共識,就把同志婚姻合法化議題繼續拖下去
: : 「自己都覺得慚愧,太晚講了!」
: 部分原文恕刪
: 我覺得先不談是否有將 "愛滋跟同志劃上等號"這塊
: 這篇文章某部分也有不少可取之處
: 我有時候也常想 究竟是什麼讓兩個異性戀能從結婚後便一直相守到老
: 當然 有可能是兩人真的很愛對方 愛到白頭偕老
: 但我也相信 很多老夫老妻到後來其實感情已經不在只有愛情
: 就現實上來說 婚姻在法律上是有它的拘束力在
: 今天不是說一方想離婚就能立刻拋下對方
: 否則就不會有婚外情或小王小三的存在 大家想離救離 想結就結
: 當然 要離婚也是可以的 只是若沒有雙方的合意 便必須遵循相關的規範來走
: 而贍養費 小孩的監護權等等也都是離婚時會面對的現實問題
: 另外一些非現實層面的 例如親戚家人和社會觀感問題
: 對某些人來說可能也是影響離婚與否的考量之一
: 我想說的是 婚姻確實有它所帶來的好處 但相對的也有它帶來的責任在
: 這些責任也許是法律 現實層面相關有形的 也有可能是情感 道德層面相關無形的
: 如果同志婚姻能夠成功立法 除了能帶給同志多一些保障
: 我相信對同志的感情來說 也會多了一些責任和制約
: 當然我並不是要說 要大家用婚姻去把已經不愛的人綁在身邊
: 況且要不要結婚最後還是自己可以決定 並沒有說同志婚姻合法後所有同志就非結婚不可
: 但如果今天有婚姻關係的兩個同志 (假設是A先生和B先生好了)
: A先生為B先生付出了不論是物質上的金錢或是非物質的青春歲月
: 但B先生突然決定要走人 要劈腿 要另尋新歡 就這樣離開了A先生
: 那至少對A先生來說 能夠多一些保障和補償
: 而打算出軌的B先生 也有可能因為考量到會付出的代價 而有所顧忌或重新考慮
: 我覺得 同志婚姻如果能成功
: 也許 "承諾"在感情上的定位對很多同志來說
: 會有一些和至今為止不一樣的感觸和見解
: 題外話 如果同志婚姻合法了
: 我相信對社會接受同志的程度也會大為提升
: 至少 同性戀的家人如果願意
: 是可以像異性戀的家人一樣去參加自己兒子女兒哥哥姊姊弟弟妹妹的婚禮
: 並見證他們取得了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找到人生中的另一半
: 我覺得這才是真正的平等
: 而不是像某些異性戀一方面說我很尊重同志 但卻用各種理由藉口反對同志婚姻
: 到頭來只有異性戀能享有合法的婚姻
: 另一方面同性戀就算自己辦了婚禮也只是自己開心而已 完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 如果這還不叫做歧視 那什麼叫做歧視
: 而所謂的尊重 又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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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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