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這個法案討論,真的好嗎?
觀念改變當然會帶來困擾;
但是如果「只是觀念的改變」就會讓一些人免除痛苦,那很多人會覺得這是值得做的。
然而也因此,反對同志平權的人,才會認為他們需要更強而有力的理由來拒絕讓步;
所以才會有種種「會有不良影響」的論證。
其實反對者只要主張:「我認為的結婚,就是一男一女才算結婚」
那他就可以這麼認為下去;
甚至就算同志結婚會有很多好處,他都還是可能會反對,
因為「那根本就不算婚姻」
既有觀念,對一個人的影響就是這麼的大。
但如果真的只是這樣,那他可能會無法扭轉同志平權的浪潮。
那這些既有觀念,是如何產生的呢?
對於一件事、一個名詞的定義,比如說婚姻,
我們為什麼會是這麼認為、那麼認為的呢?
現實法律的影響、娛樂文化和官方教育是很重要的。
人對所有事物的定義,都會受到外來的影響,
所以指鹿為馬的事會發生,霸淩的事會發生,斯得哥爾摩症侯群的事也會發生。
現在有人會說,他認為同性就算結婚也不算是婚姻;
但是當法律都寫明了這也是婚姻時,他就不太會這麼認為、認為了也不會說、
要說也不單純說「這不算婚姻」了,
會變成是說「就算這是法律上的婚姻,但不是神聖結合的那種事」之類的;
於是他的立場會退縮到特定的文化角度裡,而不是通用的法則。
所以,在這代會困擾我們的紛爭,一但修法過了,
就算它不會影響這一代,也至少會影響下一代。
而且就算不是法律,
只要同志結婚的觀念被形塑成「大義」、「潮流」甚至是「普世價值」。
就會當代社會上造成影響,或寒蟬效應、或從眾效應。
慢慢的,所有人對結婚的定義,就會有所改變。
甚至宗教對古老經典文句的解釋,都會有新的版本。
就像男女平權一樣。
夏娃說服亞當吃下蘋果,
所以上帝說他的原罪比較重、要受生產之痛,還要永遠聽命於丈夫;
現在的教會,會說聖經這段話並不是主張男尊女卑
(女性的原罪在生產、月經時已經還了、
或原罪代表要做更多善事死後才會上天堂、不是不如男人……)
於是,現在的教徒不需要再為了「是否要接受男女平權」而困擾 (還有蓄奴)
那麼,總是有一代人要經歷這些尷尬的糾葛;
然後下一代人才會有「理所當然」的價值觀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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