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那些用錯誤誤導別人的人

看板gay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3/11/06 22:30), 編輯推噓14(1408)
留言22則, 1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最近真的好多這種團體/人 大致上都是 直接在連署上寫 「多元成家是多人成家」 對造成多p、一對多、亂倫 完全沒有任何跟法案有關的文字 他們不想看條文也不意外啦 只是懷疑他們是明知道事實 還是故意灌輸「多元成家」=「多人」 事實上「一個人只能跟一個人成為非血緣家屬」 「一個人只能跟一個人成為婚姻」 不知道這種扭曲行為有沒有犯什麼法律 -- 20330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幹!這梗有毒...救命~~ 2033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 20332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 20333 XX 6/17 - 囧 (哈哈拎北有毒) \▲▲▲▲\ = ●20334 1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20335 6/17 - □ (本文已被吃掉) 口卡口卡嘗百草ψArmou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9.202

11/06 22:35, , 1F
那只是一種思考上的錯誤,只能怪他們邏輯沒學好囉~(攤手
11/06 22:35, 1F
我認為這沒有邏輯,是惡意造謠 或許在文宣、請求、訴求上追加1對1的字樣 當初我也被誤導,因為訴求上沒有標註,反對團體又一直題多人 實際上沒有多人這回事

11/06 22:45, , 2F
社維法有造謠,但我覺得有點難,法條也有問題。
11/06 22:45, 2F

11/06 22:45, , 3F
我真的受夠了 到處有謠言的問題 澄清到很累很累
11/06 22:45, 3F
※ 編輯: sthermit 來自: 58.114.189.202 (11/06 22:49)

11/06 22:53, , 4F
他們是故意製造這種跳躍性邏輯錯誤
11/06 22:53, 4F

11/06 22:53, , 5F
沒思考能力 或是未深思的 很容易會被影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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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22:55, , 6F
我覺得顏色對了邏輯就對了
11/06 22:55, 6F

11/06 23:21, , 7F
澄清到快瘋掉 + 1
11/06 23:21, 7F

11/06 23:28, , 8F
1對方拼命抹黑,我們拼命澄清。真想把他們通通槍斃(心情上
11/06 23:28, 8F

11/06 23:31, , 9F
每次澄清的點都一樣我都快瘋了...
11/06 23:31, 9F

11/07 00:24, , 10F
一個人只能跟一個人成為非血緣家屬嗎?最新的簡單圖
11/07 00:24, 10F
http://tapcpr.files.wordpress.com/2013/10/e4bcb4e4beb6e588b6e5baa610031.pdf 第985條 伴侶只是一個不以愛情為基礎的家屬,除了這點跟婚姻差不多 P.S.伴侶跟婚姻也不能共存 模擬一個情境 你跟一位"好友",感情已經超越情人 互相都視對方為重要的人,卻不是愛情,當然也不可能結婚 為了對方都能赴湯蹈火、在所不遲 但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 你無法為他做什麼!他在法定關係上,永遠就是外人... 於是「伴侶法」除了收養與結婚外,能夠讓彼此成為一個合理互相照顧的人 ------------------ 如果!你找到了一個能夠託付終身永遠在一起的對象 就必須要解除伴侶關係 才能夠跟理想對象結成婚姻 不是把重要對象給踢到一邊 而是有了一個更能夠託付身心的人 有人能夠照顧你,就不需要有另一個人擔負照顧你的責任 避免有"兩個最重要"的人互相比較

11/07 00:24, , 11F
示不是寫著兩人或兩人以上?有點搞混==
11/07 00:24, 11F

11/07 00:28, , 12F
你可以去寫這句話,"有人的本性就是只要和其他人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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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 00:29, , 13F
就想上對方,這種色情狂不能理解朋友關係不意外"
11/07 00:29, 13F

11/07 00:31, , 14F
推樓上XD
11/07 00:31, 14F

11/07 01:13, , 15F
社維法是一個選擇性執行的惡法,基本上無法期待這法對
11/07 01:13, 15F

11/07 01:13, , 16F
誤導的作法有什麼制止效果
11/07 01:13, 16F
※ 編輯: sthermit 來自: 58.114.189.202 (11/07 01:26)

11/07 06:21, , 17F
其實我問的是家屬制度不是伴侶制度啦……
11/07 06:21, 17F

11/07 09:56, , 18F
可以跟多人成為家屬,但事實上家屬之間在法律上沒有太大權利
11/07 09:56, 18F

11/07 09:57, , 19F
法律更不可能會保障家屬之間多P這種狗屁不通的事
11/07 09:57, 19F

11/07 12:04, , 20F
一個人只能跟一個人結為伴侶 但可跟多人結為非血緣家屬
11/07 12:04, 20F

11/07 12:04, , 21F
這兩個分別是伴侶制度與多人家屬制度 原po搞混了?
11/07 12:04, 21F

11/07 19:16, , 22F
文章代碼(AID): #1IUb9nxt (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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