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關於伴侶制度 好奇一問

看板gay作者 (一路)時間10年前 (2013/10/25 12:29), 編輯推噓32(342131)
留言167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恭喜交付一讀! 但有看到伴侶聯盟的網頁以下敘述,所以好奇想了解各位的想法 伴侶制度不像傳統意義下的婚姻以「性與生育子嗣」作為主要的成家目的, 伴侶制度也不預設伴侶的結合須以「愛情」做為前提, 本草案伴侶的結合不僅不限性別,亦不以性關係為必要條件, 伴侶間並不互負法定強制的性忠貞義務。在此架構下, 伴侶的結合可以出於愛情,也可以出於友情,只要兩個人願意承諾相互照顧、共組家庭, 就可以登記成為伴侶。在親屬關係上,伴侶制度更強調兩個個體的結合, 伴侶雙方的親人並不會在法律上自動與締約的他方伴侶產生姻親關係。 我認為可以不負性義務, 但各位真的同意伴侶間可以不負性忠貞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128.31

10/25 12:38, , 1F
伴侶制度也不預設伴侶的結合須以「愛情」做為前提
10/25 12:38, 1F

10/25 12:38, , 2F
我想這句話可以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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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2:39, , 3F
你要性忠貞可以選結婚制度。伴侶制度是給還沒想結婚的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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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2:40, , 4F
同居關係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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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2:42, , 5F
別把伴侶想成傳統上兩個有愛情關係的人,黃金女郎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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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2:43, , 6F
他們三人也能成伴侶,不需要有性關係,也能成家進入福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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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2:54, , 7F
伴侶限定二人,三人是多人家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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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03, , 8F
所以兩個人要在一起可以選婚姻或伴侶,然後婚姻不能通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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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05, , 9F
但是伴侶跟誰作, 另一半伴侶無權干涉, 但是有一般民法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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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05, , 10F
伴侶制度也適用於兩個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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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05, , 11F
予的權利義務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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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22, , 12F
權利義務是兩人結為伴侶之前簽署的伴侶契約當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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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24, , 13F
可以看看Q&A:http://ppt.cc/_Y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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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34, , 14F
看完了! 所以伴侶雙方沒打到契約的部分,都沒有義務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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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36, , 15F
怎麼有一種比辦信用卡還不嚴謹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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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39, , 16F
沒寫進契約的應該就照伴侶法當中的預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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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39, , 17F
所以訂契約的時候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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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3:44, , 18F
民事契約不就是沒立約不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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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0, , 19F
抱歉!我是真的不懂法律!所以有此一問!許多習以為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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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4, , 20F
伴侶法不是情侶only的,所以跟性沒有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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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5, , 21F
難道對象變成同志,就會改變ㄇ? 比如說性忠貞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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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6, , 22F
有幾個人能忍受另一半的伴侶可以被人督或督人啊?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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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戀也不一定遵守性忠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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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7, , 24F
我不懂為何說是因同志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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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7, , 25F
如果不能忍受,那就在契約裡訂清楚啊,或是選擇婚姻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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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能坑聲! 因為契約已經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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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09, , 27F
簽約要詳細審視,不要簽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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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伴侶可以片面解除,你不開心可以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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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安裝軟體不是可以選擇標準安裝和自訂安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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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就像標準安裝,有固定格式,沒把握者可以選擇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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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反過來問, 難道你不希望你的伴侶對你性忠貞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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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法像自訂安裝,有特殊需求者可以更改其中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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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14, , 33F
我們怎麼想不重要啊,重點是其他人有不同想法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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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15, , 34F
我不會要求這種虛無飄渺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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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希望伴侶性忠貞的話 就寫在契約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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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伴侶法的"伴侶"指的並不是情侶 也可以是朋友或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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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片面解除才是大問題啦!都已經定契約了可以片面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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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訂個屁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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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4:22, , 39F
不能片面解除對你來說是優點,對於囚禁在婚姻的人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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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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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今生有沒有辦法找到所謂的"真愛"然後進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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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跟隔壁阿花約定老了以後都沒結婚就互為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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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對隔壁阿花的XX並沒興趣 那是要保障我們甚麼性權忠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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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伴侶法讓我有了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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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伴侶法的設立 根本就不是為了性權而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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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法不是專位同志設計的吧,所以同志的有些權力無法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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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不是很正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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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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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有點懂了!兩個合意伴侶共同生活,互不干涉,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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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雙方撫養親屬或小孩,或繼承財產! 是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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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兩個老年孤獨的老人可以用伴侶法保障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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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因為婚姻的遺產問題影響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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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簡易, 但大至精神是這樣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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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侶的想像不限於傳統的男男女女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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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終止這點相比婚姻是好聚好散的觀點,沒有愛或相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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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法律能束縛住的,但在現行法律下,往往是把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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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綁在制度中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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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18:06, , 145F
立意很好,但一個法案適用全民,所帶來的社會影響要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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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確實是為同志開一扇窗,但綜觀而言...還是弊多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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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askewkimo, 可以不要只想到"性"嗎? 伴侶法保障的對象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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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同志而已,還可以包含同性別的異性戀、不想結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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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婚的人… 等等,查查伴侶盟的公開說明可以看到很多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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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1:57, , 150F
大家跟你說伴侶法不限於情侶/同志/性,你好像都聽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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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3:35, , 151F
說給想聽的人:我覺得遊盟真的有點問題,從以前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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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3:36, , 152F
單純的同志訴求有那麼難ㄇ?一定要包山包海包一堆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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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3:41, , 153F
進來,暗渡陳倉一些跟同志無關的議題,綁在一起變難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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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3:45, , 154F
免有利用5萬群眾性平之名,圖XX利益之實(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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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6:38, , 155F
可以不要ㄇㄇㄇ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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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00, , 156F
反對包山包海,這樣你該反的是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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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6:47, , 157F
gay不存在性忠貞,只有快感的追求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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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19, , 158F
大家都知道捷運裡不能飲食,這規定很不近人情,因為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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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19, , 159F
小嬰兒有喝奶的需求,但這是為了維持多數群眾長久的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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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19, , 160F
乘品質,一旦開特例,而沒有配套,就是要其他乘客付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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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19, , 161F
持成本! 不是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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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25, , 162F
伴侶制度當然嘉惠了少數人的需求,但造成的社會問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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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25, , 163F
指的是異性戀者),誰來收拾?是小嬰兒ㄇ?當然是搭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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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25, , 164F
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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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5:54, , 165F
異性戀要性忠貞的話去用婚姻制度不就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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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3:00, , 166F
U大說到重點了!所以就選那個沒保障的契約制度吧!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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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3:00, , 167F
就只是買個保險,分個遺產罷了!
11/03 13:00, 167F
文章代碼(AID): #1IQVECys (gay)
文章代碼(AID): #1IQVECys (g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