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請娛樂性用藥者現身爭權
這個要求現身的動作
讓我聯想到這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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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abyou.com/index.php?do=news&locid=713&id=2642
文/張娟芬
九五年起,台大校園裡的性別議題一直處在一種高熱狀態。先是台大女研社主辦的A片事件引起社會廣泛的討論,女研社社長王慶寧也在隨後的學生會會長選舉中高票當選;接下來,就是一連串向禁忌挑戰的活動,包括台大椰林扮裝舞會、同志藝術季等等。在這個過程中,BBS上已是暗潮洶湧,反女性主義、反同性戀與反女研社的言論不斷擴散;因此年底的學代選舉,就成為保守勢力反撲的戰場。
那次的學代選舉並不算是一場激烈的競爭,有很多是同額競選。在冷清的選情裡,兩位工學院的學代候選人黃博群與蔡政良散發了一份文宣,題為「讓我們在陽光下作朋友——請同性戀朋友走出黑暗」,惡意宣稱:在女研社推薦的學代參選人裡,有六位是同性戀,現任會長王慶寧本身也是。文宣中指責學生會「施政偏頗」、「內閣閣員男女同性戀者佔了絕大多數」、「施政主軸完全偏向同志議題」;在將六位所謂的「同志學代候選人」一一點名以後,這份文宣說:「他們又要使用欺騙選民的招數,不說自己是同性戀者」、「假使連即將身為校園公職的他們都不敢承認自己是
同性戀者,又如何叫台大同學去認同他們呢?」
這個惡意的舉動震撼了台大校園,尤其令人懷疑的是,在黃博群與蔡政良所公佈的「同志」名單裡,沒有一個是工學院的。他們兩人都是同額競選,當選不成問題,那為什麼要去攻擊一些與自己不同選區的候選人呢?
三天後,黃博群與蔡政良再散發一份文宣,題為「讓我向你說聲抱歉,愛人同志」,以巨幅反白公佈「同志校園公職名錄」,除了上次點過名的王慶寧與六位學代候選人之外,又再公佈五位學生會幹部的姓名系級,指稱他們全都是同性戀。黃博群與蔡政良在文宣中抱怨受到電話騷擾,並表示:「對於同志校園公職而言,我們堅持公開透明的討論空間是必要的」,「由於對同志議題的關注,在這場不會落選的選舉中(同額競選),我們談出我們友善的期盼」,「我們是異性戀,我們站出來!」這份文宣不只在台大總區散發,還大量發到當時位在徐州路的台大法學院。
在這兩份文宣的惡意攻訐下,首當其衝的是學生會會長王慶寧以及多位被點名的學生,他們分屬女研社、女同性戀研究社(Lambda)與男同性戀研究社(Gay
Chat)三個社團。這樣的「暴力點名」等於將他們驟然推落深淵,許多人不斷被同學、親友逼問「到底是不是同性戀」,或者被根本不認識的人揶揄「不男不女」;甚至有一位當事人的伴侶也被波及,在父母不斷的逼問與責怪下割腕自殺。在這種壓力下,趕緊申辯自己「不是」大概是最省事的方法。然而換個角度看,在歧視當前的時候忙著撇清自己不是同性戀,不也等於是背棄同志、臨陣脫逃?基於對同志運動的深刻關注,這些被點名的學生在反擊的文宣中,都選擇不去刻意撇清,而直指「暴力點名」之舉根本就是「陽光謀殺」。
相對的,黃博群與蔡政良的反應就剛好相反,當校園裡出現一份黑函指稱他們兩人是一對同性戀的時候,他們就趕緊宣稱「我們是異性戀」。至於黃、蔡兩人所屬的社團「建國俱樂部」,則在選舉前一天發出緊急文宣撇清與他們兩人的關係,先說該社從未對同志議題發表意見,又說該社只有推薦一位法學院的學代候選人。但BBS站上立刻有網友指出,黃、蔡兩人和建國俱樂部的成員每天抱著那些文宣進進出出,第二份文宣更由該社「大老」與黃、蔡兩人一同散發,怎麼能在苗頭不對的時候就推得一乾二淨?
十二月二十日,選舉結果揭曉,六位被點名的候選人與兩位始作俑者全數上榜,其中不少是同額競選。暴力點名事件對於選舉結果似乎沒有造成任何影響,因為暴力點名的出發點不是為了勝選,而是為了給同志一點顏色瞧瞧,叫他們不要太「囂張」。
借刀殺人計
我們來仔細的分析這兩份文宣,就可以了解暴力點名的邏輯。這兩份文宣的主題都是「同志現身」,但是黃博群與蔡政良談「同志現身」」方式不是去看大環境裡有哪些障礙、哪些後續的懲罰,使得同志現身有困難;相反的,他們把現身問題完全歸諸同志個人「不敢承認」、「欺騙選民」。這根本不是為了「與同志運動對話」,而是為了替異性戀霸權脫罪。雖然他們也假意宣稱自己是「友善」的、很高興看到同志能走出悲情、關心同志議題等等,但是有兩點可以證明他們在說謊:第一,他們說他們關心同志議題,但是學生會辦同志藝術季、放同性戀電影、辦椰林扮裝舞會,
他們不但不為之喝采,反而說這表示學生會「施政偏頗」。這哪是關心同志議題?第二,在選舉結束後,他們出了一份謝票的文宣,文中指出:「當王慶寧在台大已經選上學生會長,同志運動在台大就已不是弱勢」。這是什麼話?那台灣社會已經有原住民選上立委,是否也表示原住民已經不再是弱勢了?這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式的政治觀,是十足的封建思想,顯見黃博群與蔡政良對於同志議題的看法還停留在非常膚淺幼稚的階段,那不是隨便借用一點同志論述常用的修辭就可以掩飾的。
事實上,什麼「對話」、「友善的期盼」、「對同志議題的關注」等等都是幌子,黃、蔡兩人的「暴力點名」,真正的目的是奪取同志的參政機會、奪取同志的公共資源。異性戀霸權對於現身的同性戀者施加種種懲罰,然而黃、蔡二人卻堅持擔任公職的同志必須現身,那同志就只有兩條路可走了:第一,立刻現身,你就可以參與公共資源的分配,但是你也得承擔排山倒海而來的歧視,你的個人生活將失去隱私權,而成為眾人好奇探聽、懷疑質問的話題。第二,如果你目前還負擔不起現身的風險,那你就只好放棄參政與分享公共資源的權利,你怨不得別人,因為是你自己沒有
「勇氣」現身。如果你既不現身又想來分這個公共資源的大餅,赫!看我把你從衣櫃裡拖出來斬首示眾!
「暴力點名」是借刀殺人之計。在異性戀霸權下,歧視同性戀是大眾的共識,所以他們只需要讓大家知道╳╳╳是同性戀,就足以使那個人身陷歧視與壓力之中;他們不但不必自己動手,甚至還可以運用一點修辭的小技巧來往自己臉上貼金,偽裝成「校園理想改革份子」。
「台大暴力點名事件」並不是選舉期間偶發的「花招」。這個舉動與BBS上的反同性戀聲浪遙相呼應,也與九二年「潘美辰事件」裡的偷窺式報導一脈相傳;就是公開宣佈某某人(通常是個他討厭的人)是同性戀。因為安上了「同性戀」的身份以後,自然有各種暴力來懲罰他、矯正他,要不是剝奪他的各種基本權益,就是逼他回歸(異性戀的)「正軌」。
二○一一年民進黨總統提名黨內初選如火如荼之際,前民進黨黨主席施明德忽發驚人之語,要現任主席蔡英文說明她的性傾向。施明德的理由與「台大暴力點名事件」有些神似,就是參政者因掌握了公共利益的分配權,所以私生活亦應受檢視,否則會滋生弊端。不同的是,「台大暴力點名事件」隱含「同性戀會在公共政策上偏心同性戀」的意思,他們直接點名強迫出櫃,針對的對象是大學在學學生;施明德並沒有預設一個反同志的政策立場,沒有直接點名,而且針對的是一個有志於角逐總統大位的反對黨領導人。
此言一出,政壇不分藍綠都指責施明德不應窺探他人隱私,婦女團體、同志團體也迅速並強烈地提出批評。婦女團體論道,社會對於單身女性從政,往往不當地猜測她的私生活,這等「性拷問」已壓縮了女性參政的空間。同志團體指出,不顧社會整體對同志的歧視、而將出櫃當作是同志的「義務」,是一種性別霸凌。這些聲音各有見地,不過,這是否表示同性戀是一個應當鎖在櫃子裡的身份,你別問、我也別說?
這一波論述並未停步於此,性別人權協會進一步主張「我不想知道你的性傾向,但請告訴我你的性立場」,要求政治人物表明他對同志議題的政策意向如何。換言之,同性戀議題有其公共意涵,但不在於政治人物的私人生活樣態,而在於能否適切回應同性戀選民成家立業、不受歧視的人權呼求。
時隔多年,對同志議題的歧視與無知雖未完全絕跡,但於社會支持的廣度與運動論述的深度,多有進展。施明德事件大約可以用莊佩璋的評論如此總結:「童言無忌,只是討了一頓罵。」
本文出自《姊妹戲牆》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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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部分是,我認為在用藥的污名沒有被降低之前
這個要求現身說法的動作,很像文中所提到的借刀殺人
看似要了解用藥者的生活,實際上是逼迫用藥者在一個充滿惡意的環境下出用藥的櫃
吸毒固然是造成許多人的傷害
如同HIV也讓很多人受苦
我相信沒有任何人會想讓自已處於痛苦、被批評的眼光
但我想除了這個行為、疾病本質上帶來的負面影響之外
是否還有更多的是這個社會加諸在吸毒或HIV上的壓力或污名呢?
我跟反毒的人一樣,
都希望社會上吸毒、或者說因為吸毒而受苦的人可以減少
但我同時也希望在所有被邊緣化的議題與身分上的污名、人們的偏見也可以減少
而我不認為這反毒跟去污名化這兩件事情是相違背的:
我也認為,當我努力讓社會對吸毒的污名、偏見減少,並不會讓大家變得想吸毒
如同一個異性戀不會因為認為同志是正常的而變成同志
多元成家法案通過,不讓我想要有一對一伴侶變成想要開始找人多p
HIV的污名被降低了,就讓我想要去感染HIV
所以當在遊行中呈現用藥議題、對用藥去污名化,也不會讓我想要吸毒
因為自己要怎麼做的標準與選擇,都存在於每個人自己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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