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該如何爭取? (繼4164篇)

看板gardener作者 (...)時間16年前 (2008/07/26 2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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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oqo (隨時好心情)》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繼4164篇的狀況 : 我想了一下 : 既然離職已成事實 : 我是否可以跟幼稚園爭取七月請假部分不扣薪呢? : 因為他是要我離職前一個禮拜才告訴我 : 根據勞基法規定 : 若要員工離職應該是前一個月就該說了 : 而且在該月可以讓員工請假去找新的工作 而不扣薪 第十六條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 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數,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 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 但他之前有說我請假去考試要扣薪 : 這樣應該是不合法的吧@@ : 我已經做好最壞打算了 : 就是去申訴(若他扣請假我薪水的話 但這是最壞打算 我也不希望這樣) : 但我會在31號那天跟園長好好講 : 有沒有人可以給我一些說話談判或提示技巧 : 我該如何說會比較好呢? : 我那天會帶錄音筆去 : 麻煩大家囉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193.113
文章代碼(AID): #18Yq9Gnq (garde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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