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閱微草堂筆記 刀筆師
※同標題有幾篇、跟前面絕嗣那篇,都是紀曉嵐引用他門生汪輝祖的《佐治藥言》。
浙江按察使同德說:
乾隆二十年 (1755) 整理要上呈的秋審*1資料,有天晚上微服巡視底下吏員工作狀況,
*1 每年入秋前地方上呈中央轄內死刑犯名單,
地方可加註意見,刑部審核後也會提供意見,最後由皇帝裁決:
情實:案情屬實,可執行死刑;
緩決:暫不處決,明年再跑一次流程 (通常幾次後就會建議減刑);
可矜:有可減刑的情節,改為流放等;
留養:犯人是獨子,杖刑、戴枷示眾三個月後放回家照顧長輩。
看到其他人都睡了,只剩一間房還有人點著蠟燭在工作,
於是戳破窗紙偷看,看到裏面還有個吏員在處理案件,
可是書桌前竟然站著一個老翁、一個少婦,
他心中非常驚愕,但仍繼續看怎麼回事。
只見吏員先寫了一張紙條,但馬上撕掉另外重寫,婦人恭敬行禮後退下;
又抽了一份案卷來看,思考了很久後才寫了張紙條,老翁也行禮後退下。
之後傳這吏員來問,原來前面那個是台州婦人遭性侵致死的案件,
本來擬了「緩決」,但馬上想到犯人是讀書人、竟然管不住小頭而害死人命,
所以改為「情實」;
後者是寧波毆打致死的案子,本來擬為「情實」,
但發現兇手是去要債卻反被毆打,還手時不慎打死對方,因此改為「緩決」。
同德這才知道,那個少婦是前案死者的魂魄;老翁則是後案兇手亡父的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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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臬司同公,言乾隆乙亥秋審時,偶一夜潛出察諸吏治事狀,皆已酣寢,惟一室燈燭明
。穴窗竊窺,見一吏方理案牘,几前立一老翁一少婦。心甚駭異,姑視之。見吏初抄一籖
,旋毀稿更書,少婦斂衽退;又抽一卷沉思良久,書一籖,老翁亦揖而退。傳詰此吏,則
先理者,為台州因姦致死一案,初擬緩決,旋以身列青衿,敗檢釀命,改情實;後抽之卷
,為寧波疊毆致死一案,初擬情實,旋以索逋理直,死由還毆,改緩決。知少婦為捐生之
烈魄,老翁為累囚之先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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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種無知中,最差勁的是『政治無知』。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他從不參與任何
政治活動。他彷彿懵然不知,種種生活費用:如大豆價格、麵粉價格、租金、醫藥費
等,全都與政治息息相關。他甚至對自己的政治無知引以為傲,挺起胸膛,高聲說
自己討厭政治。 這愚人並不知道,基於自己的政治冷感,社會出現了淫業、棄童
、搶匪 --更可悲的是出現了貪官汙吏,他們對剝削社會的跨國企業阿諛奉承。 」
-- Bertolt Bre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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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文章意思,應該是如此。
※ 編輯: mstar (219.85.170.92 臺灣), 08/28/2022 21: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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