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元明事類鈔 逃過一劫
索還金環
天順七年 (1463),羅倫進京考會試,途中住在旅店,
旅店老闆娘倒水時沒注意,把掉在裡面的金鐲一起倒掉,被羅倫的僕人撿到;
之後離開旅店繼續進京,過了幾天後有點缺盤纏,僕人拿出金鐲說可以賣掉換錢,
羅倫趕緊拿著金鐲回之前的旅店,不管僕人勸阻說會來不及進京。
老闆發現妻子的金鐲不見了,懷疑她拿去賣掉或是送人,
妻子被逼到快想不開了,還好羅倫及時送回,救了她一命。
結果當年會試發生大火,燒死近百個舉人,羅倫反而因此逃過一劫。
※天順七年會試大火可參考 #1PkescB5
不過羅倫是成化二年 (1466) 狀元,
天順七年的隔年就有再舉行會試,他應該不會隔兩科才重考吧?
《德育古鑑》的記載是:
羅倫,江西永豐縣人,於成化二年進京考會試,途中僕人撿到一支金鐲但沒講;
過了五天,羅倫擔心盤纏不夠,僕人說「幾天之前撿到一支金鐲,可以賣了換錢。」
羅倫聽了大怒,拿了金鐲要親自還回去,
僕人勸阻說「這樣一來一往,會試就來不及了!」
羅倫「這一定是婢女或僕人弄丟的,如果因此被主人究責致死,算是誰害的?
我寧願不考會試,也不要害人死於非命。」
抵達撿到手鐲的地方,果然是婢女倒洗臉水時沒注意到裏面有金鐲、直接潑掉,
女主人懷疑婢女偷走,將她鞭打到出血,使得婢女幾次輕生還好都獲救,
而男主人也懷疑是妻子拿金鐲送人,一直追問甚至辱罵,害得女主人也快想不開了,
還好羅倫即時送還,救了兩個人命,
當時看到這件事的人,都認為他這麼好心,一定能考上狀元。
羅倫再繼續進京,已經三月初四了,
他急急忙忙趕進考場,結果還是上榜,之後果真狀元及第。
----
羅倫,永豐人。成化丙戌,赴試禮闈。僕於途中,拾一金釧。
行已五日,倫偶憂路費不給。僕曰:「向於山東某簷下,拾一金釧,可質為費。」
倫大怒,欲親齎付還。
僕屈指曰:「如此往返,會試無及矣!」
倫曰:「此物必婢僕失遺,萬一主人考訊致死,是誰之咎?吾寧不會試,毋令人死非
命也。」竟返至其家。
果係一婢潑洗面水,釧在水中,誤投於地。主母疑婢所匿,鞭笞流血,幾次尋死。
夫復疑妻私授,根求誶罵,忿欲投繯。倫出釧還之,遂全兩命。
當時見者,即咸以鼎元期之。急復趨京,已三月初四矣。倉皇投卷,竟得中式。
廷試果狀元及第。
----
明雜錄
天順癸未羅狀元倫赴春闈試宿邸舍其家奉盥遺金環于盆僕取以行倫知返
而還之比至其婦為夫所逼幾捐生矣是歲禮闈火舉子多厄倫竟免焉
--
「在各種無知中,最差勁的是『政治無知』。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他從不參與任何
政治活動。他彷彿懵然不知,種種生活費用:如大豆價格、麵粉價格、租金、醫藥費
等,全都與政治息息相關。他甚至對自己的政治無知引以為傲,挺起胸膛,高聲說
自己討厭政治。 這愚人並不知道,基於自己的政治冷感,社會出現了淫業、棄童
、搶匪 --更可悲的是出現了貪官汙吏,他們對剝削社會的跨國企業阿諛奉承。 」
-- Bertolt Brech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05.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614131049.A.3D0.html
推
02/24 09:56,
3年前
, 1F
02/24 09:56, 1F
→
02/24 10:56,
3年前
, 2F
02/24 10:56, 2F
推
02/24 11:28,
3年前
, 3F
02/24 11:28, 3F
→
02/24 11:28,
3年前
, 4F
02/24 11:28, 4F
推
02/24 14:14,
3年前
, 5F
02/24 14:14, 5F
推
02/24 14:48,
3年前
, 6F
02/24 14:48, 6F
→
02/24 14:48,
3年前
, 7F
02/24 14:48, 7F
→
02/24 14:50,
3年前
, 8F
02/24 14:50, 8F
推
02/24 15:10,
3年前
, 9F
02/24 15:10, 9F
→
02/24 15:10,
3年前
, 10F
02/24 15:10, 10F
→
02/24 15:12,
3年前
, 11F
02/24 15:12, 11F
推
02/24 19:16,
3年前
, 12F
02/24 19:16, 12F
推
02/25 08:06,
3年前
, 13F
02/25 08:06, 13F
推
02/25 08:48,
3年前
, 14F
02/25 08:48, 14F
推
02/25 10:30,
3年前
, 15F
02/25 10:30, 15F
→
02/25 21:05,
3年前
, 16F
02/25 21:05, 16F
推
02/26 00:25,
3年前
, 17F
02/26 00:25,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