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清稗類鈔 打單
「粵盜之收水打單」
兩廣強盜花招非常多,除了正大光明登門行搶之外,還有所謂「收水」「打單」:
「收水」就是每年跟商店收規費;
「打單」就是挑選老實的商店或富人,寄去一封寫在紅紙的信,說跟他暫借多少銀兩,
要他幾天內送到某處去、會有人在那領收,不得有延誤;
所索取的銀子,少則幾百兩、多的有到幾萬兩,怕事的人收信後不敢報官、乖乖照付,
匪徒則真的派手下在約好的地方收錢,還給收據表示信用。
有膽子比較大的人去告官,官兵到收錢處要抓人,但老大事先已收到警告,
同黨也都躲起來、怎麼搜都找不到,一百次裏大概找不到兩次,
事後盜匪一定全面出動對報官的人展開報復,能幸運逃過報仇的大概也百無一二,
因此兩廣人收到「打單」,大多還是不敢告官。
但要做這事,掛名者也必須是有名的大盜才有資格、像是陸蘭清,
否則收到的人不當一回事、其他匪徒也會不爽,甚至將發信者處死,說他私自打單。
陸蘭清考秀才失利、無以為生,一怒之下就去當盜賊,二十年間竟成各路盜匪的老大,
雖然殺人如麻、但不隨便殺,且慷慨好施、習慣週濟貧窮無依靠者,
官兵要抓他、懸賞到上萬兩了還是抓不到,因窮人非常依賴他、怕他不再救濟自己,
因而官兵嚴加追緝時,地方鄉民爭相協助躲藏、一家接一家,
所以官府雖然一次又一次下令追捕、要求一定要抓到,但都是沒有結果。
註:這位可是「革命前輩、黨內元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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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盜術至多,於明火執仗而外,有所謂收水打單者。收水者,歲向商店收取例規也。
打單者,蓋選擇居民或商店之素稱殷實者,以紅紙作書一函,內開某某向某某暫借銀
若干兩,限於三日或五日內送至某處,屆時自有人在彼照收,不得遲誤等語。
其所索之銀,少則數百,多或數萬。膽怯者得其書,不敢報官,如數輦而往。
盜則遣其黨於所約之地收之,且給收據以示信。膽大者即報之官,派兵至所約交銀之處,
捕其同黨,則盜魁已得他人警告,黨羽亦隱匿無蹤,窮搜不獲,其捕得者蓋百無一二也。
事後,盜魁必出其全力,以仇報告之人,其幸而獲免,不受其荼毒者,百中僅一二也。
故粵人既得打單,不敢告官者居多數。惟打單之具名者,必為著名盜魁,如陸蘭清者,
乃有打單之資格,否則不特他人受者置之不理,即同黨中人亦將與之大鬨,
甚至處以死刑,以為私自打單也。
蘭清本文人,小試不售,無以為生,遂憤而為盜。二十年間,一躍而為群盜之首領。
雖殺人如草,然不妄殺,慷慨好施與,凡貧而無告者,必周之。故官中欲捕蘭清,
賞格至鉅萬,而終不獲。蓋貧人甚德蘭清,惟恐其不至。官軍嚴捕之時,鄉人爭匿蘭清
,輾轉相隱。所司雖奉嚴檄,必欲得蘭清,而終無如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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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rely,
Wayne 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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