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轟動整個大宋王朝 司馬光終於殺掉那女子(

看板gallantry作者 (四宅公子)時間8年前 (2016/01/22 22:01), 編輯推噓15(1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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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整個大宋王朝 司馬光終於殺掉那女子(圖) 皇帝御批不管用 13歲窮女孩讓整個大宋朝都被卷了進來 2016-01-21 05:29 宋神宗元豐八年(公元1085年),67歲的北宋名臣司馬光終於當上了宰相。司馬宰相上台 後,將一起陳年老案翻了出來,重新進行審理,審理的結果是,將案中原來已經釋放回家 的一名鄉下女子改判死刑,並立即斬首示眾。 此時距案件發生的時間已經過去了整整17年。身為宰相的司馬光與這名鄉下女子有何仇怨 ,為何已經過去了將近20年,還一定要置她於死地呢?其實司馬光重新審理的這件案子, 根本不是什麼大案要案,只是一起再平常不過的普通刑事案,案中因改判被殺的女子名叫 阿雲,在案發時也不過13歲,而整個案子的案情也十分簡單。 http://img.secretchina.com/dat/media/21/2016/01/20/20160120164006684.jpg
司馬光終於殺掉那女子。 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年正月,13歲的登州(今山東登州)少女阿雲還在為母親守孝, 孤苦無依。沒想到阿雲的叔父貪圖錢財,竟然以幾石糧食(價值約等同於現在2000元人民 幣)就將阿雲賣給了一位名叫韋大的老光棍為妻。韋大容貌醜陋,阿雲對這門親事死活不 願意,可又拗不過叔父。於是阿雲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殺死韋大。 阿雲晚上悄悄來到韋大的家裡,適逢韋大正在熟睡,阿雲拿起砍柴刀朝着韋大一陣亂砍。 被驚醒的韋大下意識地翻身起來用手阻擋,阿雲看韋大醒來,又驚又怕,丟掉柴刀,扭頭 就跑。 阿雲當時只是一個年僅13歲的小女孩,柔弱無力,對韋大一陣亂砍,除了砍掉韋大一個手 指頭外,韋大身上其他地方都是些皮外傷,沒什麼大礙。於是媳婦沒娶着、差點丟掉性命 的韋大立即報了官,說有人要殺他。 知縣接到報案,迅速趕來勘察現場,並對韋大及其鄰居進行審訊。這個韋大,窮得一間屋 子能剩下四個牆角,小偷到他家門口都是繞着走,又因長得太丑,平時大家都不喜歡與他 來往,更沒有與人結下仇怨。因此雖然韋大當時沒看清是誰要殺他,但是算下來,除了這 個沒過門的媳婦阿雲,不會有別人。 知縣立即將阿雲捉來,說這案子明擺着就是你乾的,你就招了吧,免得受皮肉之苦。阿雲 也不抵賴,毫不隱瞞地將事情的整個由來說得清清楚楚。就這樣還不到一天,這起殺人案 就這樣告破了。 簡單案子不簡單,轟動整個大宋王朝 整個案子的案情就是這麼簡單,既沒有刑訊逼供,也沒有栽贓陷害,但這個案子後來不僅 轟動了宋朝,在整個中國法律史上,都是一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其影響比清末的楊乃 武與小白菜案不知道要大過多少倍。 阿雲招供后,知縣以阿雲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雲死刑。但宋朝律法規定,地方官判處死 刑,案件必須逐級上報,最後由朝廷的最高司法機構——大理寺和審刑院進行複核,經複 核沒有問題的,才准許地方官對人犯執行死刑,這個程序和現在的死刑複核程序很是類似 。案子報到登州知府許遵那裡,許遵一看就覺得這個判決有問題。 許遵認為,阿雲被許配給韋大時尚處於為母親守孝期間,按照宋朝律法規定,守孝期間的 婚約無效,再者阿雲是被叔父逼婚,自己並不同意這門親事,因此這門親事,無論於公於 私,都是不合法的。既然婚約不合法,阿雲就不是韋大的妻子,也就沒有謀殺親夫之罪。 再說案件的後果也不嚴重,韋大並無大礙,阿雲罪不至死。於是許遵簽署了自己的意見, 將案子報送到大理寺和審刑院。 大理寺和審刑院審查案卷后認為,即便阿雲不是韋大的妻子,但是其蓄意謀殺,並且造成 了對方人身傷害,按照大宋律法一樣要判處死刑。 普通的官員 與朝廷的最高司法機構爭辯 得知這個消息,許遵坐不住了。他在登州任知府,屬於中央下派到地方政府掛職鍛煉的官 員,掛職期滿就會調回中央並升職。這種情況下,對許遵來說,明哲保身、以求陞官無疑 是對他最有利的選擇,但是許遵卻決心要救可憐的阿雲一條命。 為了一位素不相識的平民女子,許遵這位普通的官員,與朝廷的最高司法機構爭辯。 許遵開始詳細查閱宋朝律法,希望能找到推翻大理寺和審刑院的法律依據。恰在此時,宋 神宗下詔說,謀殺已經造成人身傷害,但官員在審訊犯人並對犯人用刑前,犯人如實供認 犯罪情節的,以自首對待,並依照謀殺罪行降低2個等級論罪。 這個詔書,簡直就是為阿雲量身定做的,按照詔書的規定,阿雲最多只會被判有期徒刑, 而絕對不會被判死刑。許遵以皇帝的詔書為依據,向刑部申訴。沒想到皇帝的詔書在刑部 不管用。 刑部不接受許遵的申辯,依然維持死刑判決。這時事情又發生了戲劇化的轉折。許遵被調 往大理寺任大理寺卿,這是大理寺的最高長官,這下許遵掌握了案件複核的主動權,阿雲 被改為有期徒刑。 驚動皇帝,北宋兩大名臣展開辯論 但御史台又不幹了。御史台相當於現在的紀檢、監察部門,專門負責督查政府官員的違法 違紀行為。御史上書皇帝,彈劾許遵,說許遵利用職務之便枉法,之所以不說徇私枉法, 是因為沒人相信許遵和一位鄉下的平民女孩有什麼私下交易。 神宗皇帝把這個案子發到翰林院,讓司馬光和王安石這兩個當時最有名望的翰林學士來評 判。王安石和司馬光雖然都對對方的才學、人品十分欽佩,但政見截然不同。司馬光支持 刑部的死刑判決,王安石支持許遵的有期徒刑判決,兩個翰林學士為此在朝堂上吵的不亦 樂乎,誰也無法說服誰。 雙方爭論的焦點,就是阿雲的判決是按大宋律法來,還是按皇帝的詔書來。按照大宋律法 ,阿雲判死刑,按照皇帝的詔書,阿雲判有期徒刑。這實際上就是法律效力大,還是皇帝 的詔書效力大的問題,這次爭論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律敕之爭”。即便是現在,這也是個 很容易引起爭論的問題。 http://img.secretchina.com/dat/media/21/2016/01/21/20160121064601474.jpg
王安石與司馬光爭論背後的真相為何?(網絡圖片) 王安石與司馬光爭論背後的真相 但司馬光和王安石爭論的真正意圖不在這裡。當時王安石在朝廷里鼓吹變法,司馬光堅決 反對變法。如果以皇帝的詔書為準,就證明皇帝的旨意對法律有最終解釋權,皇帝的旨意 可以對法律進行修改和變更,而這是王安石推行變法的基礎。 司馬光認為法律是國家最高意志的體現,任何人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不能干預司法,不 能破壞法律的嚴肅性,包括皇帝。乍一看,司馬光的說法似乎很現代化、很有道理,但實 際上其真正的意圖在於,法律不能改,制度不能改,國家的法度不能變,力圖把將要推行 的變法扼殺在萌芽狀態。 神宗皇帝看到兩人相持不下,又將案子交有其他翰林學士及朝廷官員審議,審議的結果是 支持王安石的意見,神宗皇帝御批“可”。原本這案子就可以結案了,沒想到審刑院的官 員又不幹了。 皇帝的面子也不管用,整個大宋王朝都被卷了進來 審刑院這一幫官員連皇帝的面子也不給,他們聯名上書皇帝,要求繼續與王安石辯論。審 刑院這邊還在鬧騰,樞密院(類似於現在的國防部)、中書省(類似於國務院辦公廳)的 官員也參與進來,紛紛發表意見。一時間,一起普通的殺人案把大宋的朝堂攪了個天翻地 覆,雙方唇槍舌劍,互不相讓。 神宗皇帝看這樣吵下去不是個事啊,於是就對犯人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做出詳細解釋,命令 翰林院按自己的解釋擬寫詔書,發往中書省,要中書省遵照執行。沒想到中書省直接給駁 回,說皇上的詔書違背法律,不能執行。 皇帝乾綱獨斷 這下可把皇帝給惹火了,要是由着你們的性子,不知道這事還要鬧多久,於是神宗直接下 詔,免除阿雲的死刑,改判有期徒刑。沒過多久,朝廷大赦天下,阿雲被釋放回家。回家 后的阿雲又重新嫁人生子,案子似乎真的結束了。 司馬光終於殺掉了那個女子 17年後,公元1085年,宋神宗去世,宋哲宗繼位,司馬光任宰相,司馬光重新審理此案, 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將阿雲逮捕並斬首示眾。 - See more at: http://goo.gl/PgMa7q -- 最終兵器彼女 能為對方做的事是非常微不足道的,有時那可能是幾句話,也有可能是無言的淚水, 或者是不被理解的溫柔,雖然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但是卻比什麼都溫暖,有一天, 這些小小的存在會大過一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64.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llantry/M.1453471285.A.2B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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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言簡意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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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報復。司馬光用的罪名是錯誤的「謀殺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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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罪根本不該當阿...完全就是爭議口氣的面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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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在 司馬光的道德高度實在不夠 資治通鑑也常常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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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其他更早的史料中 從未出現的孤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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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懷疑是不是他自己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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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得司馬光居然過了那麼久還能想起舊案來翻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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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了立場 時常就不論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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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段也太“人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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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的確很像司馬光的作風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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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還沒有追朔期的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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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司馬光的印象自從某位台灣漫畫家以後就徹底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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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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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阿云」不是「阿雲」;2.這件事爭點很多,不能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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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變法與反變法來看,神宗對此案的態度也是猶疑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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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案學界討論了十多年,這篇文章是用郭東旭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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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香港中文大學蘇基朗則有不同的看法,認為這場跟變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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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黨爭關係不大。有興趣的可以看一下蘇基朗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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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重要的是,大多現代學者是認為司馬光比較有道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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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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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有合乎當時合法婚姻的程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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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轉貼一下蘇的觀點?另外,當初逼嫁阿雲的叔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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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完成法定婚姻程序,謀殺親夫罪名就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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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的可以看辜狗「神宗朝阿雲案的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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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成立與否的問題史料有點狀況,蘇的文章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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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我自己就打錯字了 ,再次強調是「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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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怎麼找都沒找到司馬光後來殺了阿云的史料,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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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所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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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看一下,這篇文裡面有個地方怪怪的。家徒四壁的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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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辦法拿出數石糧食買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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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看蘇的文裡引的史料,沒有阿云的叔叔逼嫁情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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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史料來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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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辜狗圖書好像會故意漏頁~~我手邊有柳立言編的節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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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3:53, , 34F
,晚點照起來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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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叔叔逼嫁的那段我也沒看到有史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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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實在太小心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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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1:14, , 37F
我自己用手機照的,將就一下吧→https://goo.gl/ekPS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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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1:52, , 38F
大致看完 阿云雖然真的謀殺親夫 但既然符合自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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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的決定並沒錯 司馬光不應該後來再去追殺 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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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本來就是惡名昭彰的頑固保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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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於根本沒有史料證明司馬光1085年有去追殺阿云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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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早年沈家本、徐道鄰,到1980年郭東旭、郭成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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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的蘇基朗,沒有學者提到過他們有看到司馬光任相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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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把阿云抓回來。甚至蘇基朗認為神宗1079年的決定就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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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後的定例,司馬光1085年任相後只是排除強盜罪可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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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的規定,而不是對1079年二月甲寅詔書翻案→見註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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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2:29, , 47F
我覺得這篇文章很惡劣,論說根據沒有出處,只為翻案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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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2:30, , 48F
完全誤導讀者,也汙衊古人。司馬光可以批評的地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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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應該用這種架空虛構故事的方式來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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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腦補的文章,只能一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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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遲來的正義 那被逼婚的阿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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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0:35, , 52F
網路文章來源不明,笑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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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2:07, , 53F
1F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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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3:26, , 54F
的確 如果司馬光沒去追殺 就不要亂虛構 虛構的話也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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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13:27, , 55F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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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1:27, , 56F
周公 商靶 張居正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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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1:28, , 57F
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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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 01:10, , 58F
聽杜正勝老師的課 聽過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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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eZOrA_ (gallantry)
文章代碼(AID): #1MeZOrA_ (gallan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