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收藏家的故事
拿合法來推論合道德,
這種言論簡直令人難過,
究竟是是法治教育還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法律規範從來不等於於道德評價,
見死不救、說謊、劈腿、拔一毛以利天下卻吝嗇不為、
政治人物宗教人員上酒店召妓通通合法。
自私、無恥、貪婪、浪費、挖洞給別人跳,從來不限於違法行為。
這不是國中生就該有的常識嗎?
你有行動自由,若無作為義務,可以看到女童小悅悅被車輾過死不救;
有言論自由,未涉詐欺,可以盡情說謊;
有性自主權可以到處劈腿;
有財產權,可以不捐獻;
你合法,但仍然不道德。
用所有權來論證亂蓋章合道德,實在不知所謂。
就算要拿今天的法律來論,也是錯得一蹋糊塗。
憲法財產權有社會限制;
文化資產保存法直接限制所有人使用;
皇帝充其量只是國家代表,根本不能自由處分國家所有的財物。
若你根本不懂法律,為什麼能拿它大放厥詞呢?
惲壽平《南田畫跋》記載:
吳問卿生平所愛玩者有二卷,一為智永千字文真跡,一為富春圖。
特以為殉,彌留,為文祭二卷。
先一日,焚千文真跡,自臨以視其燼,詰明焚富春圖,祭酒面付火,火熾輒還臥內,
其從子吳靜安急趨焚所,起紅爐而出之,焚其起手一段。
吳問卿燒掉自己的東西也合於所有權,
如果燒掉千字文、富春圖合道德,根本不該搶救。
那也輪不到乾隆蓋章,以及讓人為他護航。
若有人價值觀能認同乾隆可以一把火燒掉所有珍藏,
我想已經欠卻溝通的實益。
都說題跋印章的位置得宜,
可以成為畫面構圖的一部分,並提高作品的藝術水平。
但子明卷上密密麻麻的疤痕哪裡合於章法了?
趙孟頫 鵲華秋色
http://www.wcjs.tcc.edu.tw/Art/ChPaint/Seal/c42-5.htm
文天祥 草書木雞集序卷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4191901000bb4.html
中國書畫最重留白空靈,歷代收藏家破壞畫面的何其多?
書畫可以透過裱增大面積蓋到爽,蓋章更可以選地方蓋。
多少收藏者卻偏偏要在門面上蓋印亂題,本來就是陋習!
難道蒙娜麗莎臉上也可以有歷代收藏者的簽名?
法律規範充滿利益折衝,且隨社會價值不斷變動。
15年前沒有動物保護法,虐殺流浪狗貓沒有任何責任,
社會秩序維護法再不修正,下個月16號起娼妓將無罰則。
希特勒殘殺猶太人更是始終有法律依據。
但道德評價卻非如此。
亞里士多德認為善要適才適性,書畫難道是拿來讓後人蓋章的嗎?
功利主義認為善是達到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乾隆蓋章很爽,多數其他人可不爽。
康德認為善要普世皆然,人人都可以盡情蓋章的結果就是破壞書畫。
依照羅爾斯無知之幕,沒有財產的人不會允許有人在藝術品上蓋章。
你可以不認同這些倫理學家提出來的標準,
但如果要做道德評述,就不能棄守道德標準。
否則人人都依其自由,世上再無道德概念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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