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閒聊] 明朝作弊方式

看板gallantry作者 (我本將心照明月)時間15年前 (2009/07/02 13: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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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9.126.254 : 推 hahano:靠這也太猛了. 07/02 12:38 : 推 SnowMann:感謝。另外考生寫完還要自己再抄一份稿啊? 07/02 12:56 : 推 SnowMann:說起來,這魁星如果不鬧,閱卷官會仔細看文章,結果還是 07/02 13:08 : → SnowMann:一樣啊....。難不成魁星知道那閱卷官不會看中他? 07/02 13:09 : → calebjael:考生考試的時候寫的是底稿﹐上面可能圈圈點點一堆﹐最後 07/02 13:09 : → calebjael:謄抄定稿﹐定稿的圈圈點點不能超過一定的數目限制。 07/02 13:11 清代科場功令原先是片紙不得入場,考生必須要用考場的紙打草稿,然後重謄, 這也是防弊措施的一環。 但是後來越來越不管這點,往往很多人都是直接寫,然後寫完再用行草在草稿紙 把正稿照抄一遍,這叫補草。 然後考卷送進謄錄所重謄,目的是讓閱卷者看不出筆跡。考場中只有主考跟謄錄 可以用硃筆,所以有些科場故事是謄錄會在謄稿時幫忙修錯字,或是主考用硃筆 改動後,讓謄錄把墨卷調出來直接改底卷。 一般來說,謄錄時改動添加字數不過百字,則不違功令。但如果收錢作這種事, 那一樣還是要算科場舞弊,等著掉腦袋的。 -- 「遵守法律的規定對公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當國家違反了自己所制定的法律, 而企圖侵害個人權利的時候,如果公民還去盲從的話,那麼就是一項罪惡了。因為當國家 有犯罪或是謬誤行為產生的時候,身為民主國家的公民,得有對這樣的行為提出異議、批 判、抵抗的權利和義務。」 銀河英雄傳說 《飛翔篇》第五章\混亂、錯亂、惑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4.235.27 ※ 編輯: Zeel 來自: 163.14.235.27 (07/02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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