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薪水
※ 引述《HoJinChang (陳慶祥)》之銘言:
: 這位爺你怎麼也回到我信箱裡去了 囧
: ※ 引述《NetKing520 (學習不在乎)》之銘言:
: : 這是錯誤的
: : 外國人在台要工作就一定要申請工作許可
: : 不然雇主被發現就要被罰款
: 這點我是滿懷疑的, 應該有不少地下補習班沒有幫外師申請許可.
這可能性蠻高的,或許該補習班覺得被查到的風險不大
但其實罰款蠻高的,而且一但被查到勢必會影響該補習班往後聘雇外師權益
相關法條如下
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QnA2.asp?bookid=1036&qno=41
: : 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而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經許可而遭撤銷或許可失效仍從事工作
: : 者、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受聘僱於許可以外之雇主等,均為非法工作。
: : 外國人在台灣教英文(該外國人士國家官方語言需是英文才能教)
: 請問稽查單位是?? 因為我在申請的網頁上並沒有看到相關的限制,
: 感覺好像是有申請就會通過,
其實只要把勞委會所需的文件備齊還真的蠻容易通過的(我只申請過補習班教師)
詳見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chi0003_page01.asp#
的D依補習教育法立案之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
: 不然怎麼會有版友說的法國人教英文的狀況發生呢??
勞委會的規定法國人是不可能可以合法教英文的
所以他一定是沒有許可函私下非法上課
: : 補習班需向勞委會職訓局替他申請工作許可後,才能開始工作。
: : 相關法規可以上職訓局的網頁查詢
: : 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chi0003_page0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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