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薪水

看板foreigner作者 (felina)時間19年前 (2007/01/05 14: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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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tKing520 (學習不在乎)》之銘言: : ※ 引述《HoJinChang (陳慶祥)》之銘言: : : 不要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 : 我想你說的執照是指工作證, : : 這個每位來台工作的外籍人士都要申請, : : 英語教學目前似乎並沒有硬性規定需要執照, : 這是錯誤的 : 外國人在台要工作就一定要申請工作許可 這要看拿的是哪一種簽證 EX 如果是依親居留, 就不需要再申請工作許可, 可直接工作 : 不然雇主被發現就要被罰款 真的很多公司都不知道外國人工作許可的規定.... : 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而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經許可而遭撤銷或許可失效仍從事工作 : 者、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受聘僱於許可以外之雇主等,均為非法工作。 : 外國人在台灣教英文(該外國人士國家官方語言需是英文才能教) : 補習班需向勞委會職訓局替他申請工作許可後,才能開始工作。 : 相關法規可以上職訓局的網頁查詢 : http://www2.evta.gov.tw/evta_wcf/chi0003_page01.asp# : : 這也是業界為人詬病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1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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