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RC
※ 引述《lilybelle (....)》之銘言:
: 我想在這裡補充一下..
: 若是在學校或學術研究單位工作者..例:當研究助理或博士後研究者
: 就不需要工作證了..只需要居留證..
那是因為他們拿的簽證本身就是學術研究簽證 並不是工作簽證
: 還有..在竹科工作者很幸運啦..不需要那麼麻煩想勞委會會不會給你工作證..
: 因為在竹科工作者..申請方式跟其他的不ㄧ樣
: 也就是說..比較簡單..還有..ㄧ次拿到居留證..就有3年的居留期
: 不像我們在台北每ㄧ年都要延長..
: 大概就是這樣
我想不至於有差別待遇吧(這樣有違反平等原則之虞),重點還是擺在資方有沒有幫
外籍人士辦理 据我所知 若是公司主動延攬外籍人才 通常這些雜事早就辦好了
他們才會入境
若是自己先入境台灣 然後拿到ARC後 自己再找工作者 就必須自己東跑西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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