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RC

看板foreigner作者 (lovepuma)時間20年前 (2006/04/28 17:12),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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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lybelle (....)》之銘言: : 我想在這裡補充一下.. : 若是在學校或學術研究單位工作者..例:當研究助理或博士後研究者 : 就不需要工作證了..只需要居留證.. 那是因為他們拿的簽證本身就是學術研究簽證 並不是工作簽證 : 還有..在竹科工作者很幸運啦..不需要那麼麻煩想勞委會會不會給你工作證.. : 因為在竹科工作者..申請方式跟其他的不ㄧ樣 : 也就是說..比較簡單..還有..ㄧ次拿到居留證..就有3年的居留期 : 不像我們在台北每ㄧ年都要延長.. : 大概就是這樣 我想不至於有差別待遇吧(這樣有違反平等原則之虞),重點還是擺在資方有沒有幫 外籍人士辦理 据我所知 若是公司主動延攬外籍人才 通常這些雜事早就辦好了 他們才會入境 若是自己先入境台灣 然後拿到ARC後 自己再找工作者 就必須自己東跑西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17.155

04/28 17:23, , 1F

04/28 17:24,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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