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ARC

看板foreigner作者 (lovepuma)時間20年前 (2006/04/27 22:3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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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chieChen (當機 )》之銘言: : 剛查了一下 : ARC 好像是居留證 包含了工作證 : 那有沒有可能有工作證 沒居留證? : 那有工作證 沒居留證 要怎麼在台灣工作 : 搞糊塗了 : 請知道的朋友說一下吧 : 謝謝 首先 要弄清一些名詞的定義 外國人 或無戶籍我國國民(俗稱華僑)入境我國,需得到我外交部之合法簽證。 簽證就是指你在入境前 中華民國政府對你提出申請做最最初步的審核。 以六個月為基準 少於六個月 稱為停留簽證 最常見理由的就是觀光 探親 學習語言 洽公 多於六個月 我們稱為居留簽證 若是您的護照沒過期 基本上您可以申請一至三年的 居留簽證 附加重入國許可 也就是說 這三年內 您要離開台灣 不用再重新申請簽證 憑重入國許可即可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二條有規定 外國人取得居留資格後十五日內 應向主管機關 通常是住所分局 申請之。 所以 不要把工作證 跟 居留證 弄混了 居留證是證明你是合法住在台灣 而工作證則是證明你可以合法的在台灣工作 關於工作證 應該是就業服務法在規範 我需要再查證 其實 道理很像美國移民局的做法 也就是 很多外國留學生畢業之後 若企業願意雇用你 他們通常會幫你辦一張工作證 但這時候 你原本的學生簽證 就要去移民局更改為 工作簽證 所以 就我的概念 ARC應該不含工作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16.95

04/28 01:12, , 1F
謝謝大推 雖然還是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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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1:12, , 2F
應該是..要在台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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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1:12, , 3F
一定要有工作證跟ARC對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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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1:12, , 4F
不然就是一個月要出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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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7:21, , 5F
強烈建議你可以翻翻就業服務法
04/28 17:21, 5F

04/30 00:03, , 6F
六個月出國一次
04/30 00:03,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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