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篇研究本版的論文:關於強暴迷思
突然發現有篇碩士論文居然是研究PTT女性性版的強暴迷思,我覺得實在很有趣,而且我相
信對大部分的人都很有幫助,特此分享。
林珮珊,網路論壇中的強暴討論串分析—以PTT的女性性版為例
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o=dnclcdr&s=id=%22098NTPU0208011
%22.&searchmode=basic
有國圖帳號就可以下載了
(誰來幫我縮網址...)
該研究針曾出現於本版上的關於女性自陳被強暴時,網友們的反應。
這份研究顯示大部分的網友們有強暴迷思,有些還非常嚴重。
我會分享這篇論文的原因是,這篇正是針對鄉民們的,而且它有具體反駁一些常見的強暴
迷思。摘錄於下(在原論文22頁以下),並以編按的方式補充我了解的相關知識:
1.強暴大部分發生於陌生人間
完全錯誤。"台灣地區的實證研究也指出75%以上的性侵害案件,通常是發生在普通朋友之間
。雖然熟識強暴的受害人遭到的暴力較陌生人強暴少。"
(編按:外國的研究也差不多是如此。對台灣有興趣的可參照許春金的<性侵害犯罪被害情境
與要素之分析>,據這篇論文的第111頁,兩份資料來源中,被害者與加害者認識的比率分
別是69.7%、79.8%。而且,由於對兒童的性侵比較多由陌生人為之,被害者年齡越長,加
害者與被害者認識的比率更高。
而且大家可以想想看,你若是被你的配偶、情侶強暴,你
會捨得撕破這段關係去報案嗎? 受害者還得冒著被質疑誣告的風險。更何況有些人根本不
覺得婚姻內的強暴是強暴!
還有亂倫也常因為加害者對受害者有莫大的權力或當時太年幼而不會去報案。所以我個人
推估,實際上發生的強暴由受害者認識之人犯下的比率會更多。
那為什麼我們會覺得這個事實很驚人呢?因為媒體很少報這類案子,就算報了也常暗示是受
害者誣告的。我覺得這個誤導非常可怕,許多人誤以為身邊的人不會強暴自己,但事實上
最可能強暴你的就是你的(前)配偶、(前)男朋友、家人和朋友。)
2.強暴是因為性慾
"爆炸的目的是釋放積壓已久的憤怒、敵意,而「性」只是一個工具;換言之,強暴並非為
了追求性的滿足,而是為了背後心理上的動機(陳若璋, 1995: 5-11)。因此性慾通常不是
性侵害最主要的驅力,憤怒與征服才是主宰的兩大力量,性侵害只是一種假的性行為,它
與敵意、地位、權威、支配等人際關係更密切(ibid: 16-24)。
Brownmiller"
(編按:這部分學說有爭議,也有人認為強暴就是因為性慾。但我個人較支持性是手段,這
類說法似乎也較多人採。因為若要滿足性慾,大可嫖妓。性侵犯之所以要強暴,是因為他
不單純為了性慾,或者他得靠強暴的方式來滿足其性慾。
而且再補充一下作者的敘述,性侵犯大抵上是自尊心很低的人,強暴是要藉著羞辱女性來
滿足其男子氣概,性是一種手段。)
3.強暴是臨時起意的
"Brownmiller堅稱強暴並不是由非理性的、一時衝動的、不可控制的淫慾所引發的犯罪;
相反地,強暴是一種蓄意的、帶有敵意的行為(引自Ward, 1995)。"
"絕大多的強暴犯在犯案之前往往都是有預謀的(Burt, 1998),雖然大部分的強暴犯都宣稱
自己「當時只是喝醉了,什麼事情都不知道」,但其實喝酒只是一種壯膽的行為;他們在
犯罪之前多半有預謀,並且在犯罪時,清楚知道該如何挑選、控制被害人(陳若璋,
2001: 128)。特別是在熟識強暴案裡陎,大多數的加害人經常「設計」出一個情境來,讓
他和受害者不太可能受到打擾的情況下進行強暴行為,而且熟識強暴的加害人有時候會為
了安撫女性的憂慮,而謊稱他們要去的地方有其他人在,或者製造一些藉口,以便到某個
偏僻的地方停留一下;或是假裝有緊急狀況,好讓受害人跟著他們走(Warsha, 1988)。"
4.性侵犯是有問題的人
"性犯罪者當中只有千分之一、二是精神病患(陳若璋, 2001: 128)。1980年間期間有好幾
項針對美國的男性大學生所作的調查研究發現相當高比例的「正常」男性人口相信性侵犯
是可以被接受的,而且在確定不會被查到或處罰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對女人或兒童有性
侵犯的行為(引自陳若璋, 2001: 34)。"
"人類學家Sanday(1998)研究了95個部落社會之後,發現有強暴傾向的社會(rape-prone
societies)將性侵害看成是一種儀式,一種懲罰或威脅女性的行為。沒有強暴的社會
(rape-free societies)則是尊重女性,這種社會也較少存在人際間的暴力。因此,強暴
的存在,與這個社會中對女性的敵意有關,強暴行為盛行的社會對女性的敵對態度也較普
遍(王燦槐, 2006: 220)。"
(編按:大家可以想一想,為什麼在戰爭中,往往有許多軍人會強暴敵區的女性? 難道都是
有問題的人才會去當兵? 我認為我們的文化在男性腦子裡植入了1.暴力可以彰顯男子氣概
2.性跟權力有關,強暴可以當作羞辱女性的手段。所以一般正常的男性也有可能去強暴。)
5.強暴的受害者多半富吸引力的人,或者其穿著較暴露、行為舉止"淫蕩"。
"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的統計數據13則一直顯示著:12~18歲的少女一直都是遭遇性侵害的高
危險群,而尌受害人從事的行業來區分,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受害人是學生;換言之,穿著
制服的國、高中(職)生的受害率遠遠高於其它行業的從業人員。夏季期間女性的衣著也會
比較暴露,但是性侵害防治中心在夏季期間接獲的強暴案件數並沒有比其它季節多。統計
數據也的確顯示年紀已屆中年的受害婦女確實比年輕女性少,但是此一觀念卻無法解釋為
何12歲以下的兒童也在受害人數中占一定的比率。"
(編按:關於台灣強暴發生的月份統計,可參見上引許春金的文章的第113頁。好像有關又
好像沒關,但跟季節有關也不代表就跟受害者穿著暴露有關。)
6.許多強暴案件,是受害者誣告的
很多時候當有女人宣稱他被強暴,大家就會揣測其真實性,尤其是當加害者和被害者認識
時,但"強暴案確實可能有謊報的情況,其謊報率在2~5%左右,而這與其它犯罪案件(如:
偷竊、搶劫)的謊報率大致相同(羅燦煐, 1999b ; Burt, 1998: 131)。換言之,大多數的
強暴案都是真有其事,而非謊報。"
"Warsha指出:有時候,一個女人選擇再度和強暴她的約會對象見陎,內心往往是想要說服
自己那個發生在她身上的事情不是強暴,或者詴圖把那樁強暴事件想成是在一段持續關係
中的一次做愛,好讓它變得可以接受"
(編按:常看到八卦版鄉民看到強暴的新聞時,會說"一定是價錢沒談好""事後發現沒爽到
,才..."等等。我想這些人大概連強暴大部分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都不知道吧。這些人
雖然嘴巴上會說性侵犯很可惡,但他們的所做所為都在使受害者不敢站來,是性侵的幫兇
。)
--
我的網路書櫃:http://www.anobii.com/sopher/book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1.234
推
11/21 00:28, , 1F
11/21 00:28, 1F
推
11/21 00:30, , 2F
11/21 00:30, 2F
推
11/21 00:30, , 3F
11/21 00:30, 3F
→
11/21 00:31, , 4F
11/21 00:31, 4F
對於這問題有興趣的,可以參考任何書名為犯罪學、犯罪心理學的書。相信會比媒體灌輸
的資訊好上太多。而且內容應該也不至於會看不懂。
※ 編輯: sopher1990 來自: 61.216.81.234 (11/21 00:34)
※ sopher1990: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11/21 00:37
推
11/21 00:38, , 5F
11/21 00:38, 5F
推
11/21 00:40, , 6F
11/21 00:40, 6F
→
11/21 00:40, , 7F
11/21 00:40, 7F
推
11/21 00:42, , 8F
11/21 00:42, 8F
→
11/21 01:01, , 9F
11/21 01:01, 9F
推
11/21 01:04, , 10F
11/21 01:04, 10F
推
11/21 01:21, , 11F
11/21 01:21, 11F
推
11/21 01:24, , 12F
11/21 01:24, 12F
→
11/21 02:40, , 13F
11/21 02:40, 13F
推
11/21 08:22, , 14F
11/21 08:22, 14F
推
11/21 11:26, , 15F
11/21 11:26, 15F
推
11/21 12:50, , 16F
11/21 12:50, 16F
推
11/21 13:06, , 17F
11/21 13:06, 17F
推
11/21 19:07, , 18F
11/21 19:07, 18F
→
11/21 19:54, , 19F
11/21 19:54, 19F
推
11/21 20:12, , 20F
11/21 20:12, 20F
推
11/22 00:14, , 21F
11/22 00:14, 21F
推
11/22 02:25, , 22F
11/22 02:25, 22F
→
11/22 14:04, , 23F
11/22 14:04,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